餐厅员工年度考核实施办法

为了加强饮食服务公司的内部管理,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使公司的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原则

1、不断提高饮食服务工作水平,遵循服务优质化原则;

2、注重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两者相互结合;

3、以目标责任管理及岗位职责为依据。

二、考核对象

公司所属各餐厅全体员工。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被考核者的政治思想、工作态度、服务质量、执行有关安全卫生法规和制度情况、师生满意情况等。

四、考核方式

1、随机抽查,原则上每月对各餐厅及清洗消毒中心抽查6次,其中早、中、晚餐各2次;

2、设立服务意见箱和热线电话,建立投诉、责任事故登记制度,进行长效地不间断地监督与考核;

3、采取逐级考核的办法,即公司领导负责对各餐厅主任及清洗消毒中心主任的考核;餐厅主任及清洗消毒中心主任负责对本餐厅厨师长、班组长的考核;厨师长、班组长负责对其下属员工的考核。

五、考核的组织实施

公司内部各项考核均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六、考核评估及奖罚

各项考核的汇总、评估由公司统一负责。公司根据考核结果和完成目标任务的实际情况,将考核结果与每人的效益工资挂钩,做到奖优罚劣,鼓励先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考核不合格

1、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不能完成本职工作的;

2、受到党内及行政严重警告处分的;

3、累计事假超过20天(含)或累计旷工3天(含)以上的;

4、违纪或不服从分配的;

5、致力于谋取个人利益,工作责任心不强,甚至侵犯公司利益和影响公司声誉的。

八、其他

1、按照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员工的考核表归入本人档案;

2、按归档要求,需用蓝、黑墨水笔填写,不得用圆珠笔或铅笔填写;

3、各类考核表由本级领导(即职工由所在餐厅主任,餐厅主任由公司经理)签署考核意见后,统一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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