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厅部员工工作准则

酒店前厅部员工工作准则 
 1.迟到、早退、无故缺席或失误接班。
  2.上、下班时不打卡或替别人打卡。
  3.擅自离开岗位。
  4.不修边幅。
  5.制服肮脏,不扣纽扣。
  6.使用浓郁香水或其他香料。
  7.发出体味及恶臭之口气。
  8.头发过长,遮盖耳朵和接触衣领。
  9.不刮胡子。
  10.任何一个手指留有指甲。
  11.浓妆、艳抹、涂鲜红指甲油。
  12.脸无表情,板起面孔。
  13.偷懒及表现不耐烦的态度。
  14.工作地方杂乱无章。
  15.利用文具或表格作为私人用途。
  16.私藏和占有失物。
  17.不理酒店财物之遗失或损毁。
  18.没有责任心,把正进行的工作抛下不顾而去。
  19.对接班员工没有交代未完之工作或应注意之事项。
  20.常常对工作抱怨,对工作没精打采。
  21.漠不关心,闲人出入也不知或视若无睹。
  22.饮酒、抽烟、偷窃、睡觉、不道德行为,赌博、进食、吸毒爵香口胶等。
  23.阅读报纸、杂志及书籍或作任何私人工作。
  24.听收音机,看电视。
  25.在柜台工作时,与员工互相攀谈私事。
  26.使用电话作私人用途。
  27.随便乱抛客人之行李和物件。
  28.敷衍了事,得过且过。
  29.胡乱供应药物或帮住客买药。
  30.倚墙而站,双手交叉,抓头,橇鼻等不雅举止。
  31.欺骗、不忠不信。
  32.对同事故意挑剔或为难。
  33.挑拨事非,造谣中伤,遇到同事有工作困难时,袖手旁观,幸灾乐祸。
  34.言词含有侮辱客人的意思或向客人发脾气。
  35.参与卖淫及任何不法行为。
  36.违反上司指示或酒店当局发出的合法命令。
  37.无充分理由故意拒绝执行职务。
  38.在酒店内发起或参与未经批准的集会。
  39.未经上司同意,推荐其他竞争者的服务,或在酒店内贩卖物品。
  40.粗言秽语。
  41.指手划脚,评头品足过路的客人。
  42.随地吐痰,乱丢纸屑或垃圾。
  43.利用工作之便,兑换外币,或作其他不当之手续,中饱私囊。
  44.为住客朋友,来访者或者其他部门员工(不因工作需要)透露住客姓名,房号及个人资料
  45.严禁使用客房作为休息,娱乐用途
  46.未经上司同意,使用客房为休息间,或或随便使用客房毛巾及其他用品。 在客房内淋浴、看电视或使用客房的毛
  巾及其他用品。
  (二)纪律处分
  1.口头警告——在小事上初犯前堂部员工规则,或其他员工守则。
  2.书面警告——重复在小事上违反酒店规则或首次严重犯规。
  3.最后警告——第三次书面警告后员工再违反酒店规则,便获即时解雇处理。
  4.即时解雇——触犯国家刑事法律或经过最后警告而再次违反酒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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