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应急预案

电梯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

为及时有效处置我市电梯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深圳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深圳市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应急预案》(下称《预案》)等。

1.3 遵循原则

1.3.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并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

1.3.2 加强监测,重在预防。切实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电梯安全监管及事故监测工作。

1.3.3 依靠科学,依靠专业。充分发挥特种设备专家和专业救援队伍的骨干作用,实行科学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电梯事故的应急处置。

 

2 事故定义与类型

2.1 定义

电梯事故是指在电梯使用、维修、维护保养、改造或检验过程中因设备自身或外在(人为)因素导致发生损毁、失效、故障而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者造成重大影响等后果的突发事件的总称。

2.2 事故类型

电梯事故分为人身伤害事故、设备损坏事故。

2.2.1 人身伤害事故

包括坠落、剪切、挤压、撞击、缠绕和卷入、滑倒和绊倒、电击、烧伤等。

2.2.2 设备损坏事故

绝缘损坏、短路、火灾、水浸、零部件断裂或破碎、疲劳破坏、过度变形等。

 

3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依据《预案》,在市质监局设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称“应急办”)。

主要职责:制定完善电梯事故应急预案;按规定上报事故情况,提请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方面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工作;组织开展专业应急演习和应急宣传教育工作。

3.2 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电梯事故发生后,由应急办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开展现场救援。

市质监局主要职责:负责协调参与救援部门与队伍的现场负责人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组织指挥各专业队伍进行救援。

负责协助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报告应急救援进展情况;传达贯彻领导指示,完成领导交付的各项任务,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受伤受困人员进行救治等。

 

4 日常监管

依据《预案》,电梯日常监管由特设处组织落实。

4.1 建立电梯动态监管体系,收集全市电梯运行状态及其作业人员信息;通过市特检院,及时更新掌握全市电梯检验信息,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及时进行现场监察。

4.2 建立特种设备专家库,协调召集专家参与事故隐患诊断排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事故应急处置措施;确定电梯抢险救援单位,确保其配备相适应的救援工具、检测仪器和车辆,并定期检查;不定期公布抢险救援单位、专家名单及通讯方式。

4.3 督促指导电梯使用单位制定完善企业应急救援预案,建立预警制度,提高应急能力。

4.4 设立并公布事故举报电话“12365”,及时受理事故报告及相关意见和建议。

 

5 应急响应

5.1 分级响应

发生电梯一般事故时,由市质监局响应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事故时,参照《预案》执行。

5.2 基本响应

5.2.1 使用单位

电梯事故发生后,使用单位应立即拨打110等报警电话和12365质监局热线报告事故情况,同时按照自身应急预案规定开展自救,事故现场处置措施参见附录。

5.2.2 市质监局特设处

市质监局特设处接到使用单位报告或相关部门转报的事故信息后,应立即对事故情况进行初步核实、判定,确认事故类型与级别,启动或提请启动相应级别应急预案;同时联系事故所在辖区质监分局、市特检院和应急救援专家,四方人员尽快到达事故现场,进一步了解事故状况,根据事故现场实际情况,联系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带齐应急救援设备,迅速展开应急救援;依照《预案》规定,及时向市安委会、市应急指挥中心、省质监局报告事故进展。

5.2.3 质监分局

相关质监分局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了解事故状况;会同辖区安监部门、事故发生地街道开展初步应急救援;同时向市质监局特设处报告事故状况与最新进展。

5.2.4 市特检院

事故发生后,市特检院应协助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负责对事故电梯的安全技术状态进行勘验。

5.3 应急结束

应急状态的解除,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预案启动单位负责宣布。

 

6 附则

本预案管理、更新等工作参照《预案》执行。

 

附录:电梯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基本措施

 

 

 

 

附录:

电梯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基本措施

 

1 岗位职责

1.1 使用单位电梯管理机构的负责人

负责启动使用单位应急处置方案,全面动员管理机构的全部资源,按照方案规定的程序,展开救援工作;向有关部门、上级报告事故情况,以便相关部门及时启动相关预案。

1.2 使用单位消防值班人员

在发生火灾时启动电梯消防回降功能;在发生水浸时通知配电值班室切断电梯供电电源;

1.3 使用单位电梯安全管理员

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通知维修保养单位赶赴现场救援;安抚乘客,记录乘客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络与乘客有关的人员,提供饮水、食物、药品;组织做好现场安全防护、隔离措施;在不影响救援的前提下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

1.4维修保养单位负责人

接到事故报告后,负责启动维修保养单位应急预案,调动组织本单位相关力量及时参与救援工作。

1.5 电梯维保人员

检查回降基站的电梯轿厢内是否还有乘客;电梯井道内是否有烟气和消防水;配合开展电梯被困人员的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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