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型酒店 客房服务员计件工资制实施办法

为了更好地体现按劳分配原则,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工作绩效,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一、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范围
各旅馆的客房服务员岗位实行计件工资制,即根据客房服务员每日完成客房服务数量,按照计件工资标准核发客房服务员的工资收入。

二、 计件标准
1、 根据客房服务员的工作流程、工作内容和质量标准,按“退房”标准计算计件工作量。
2、 “续住房”、“保养房”工作量分别按照0.8、0.2比例折算成“退房”工作量计数,即打扫1间“续住房”按0.8间计,打扫1间“保养房”按0.2间计。

三、 计件单价
1、 计件单价根据各旅馆所在地区工资水平分别核定,由各区域公司按照“各地区客房服务员计件工资标准等级表” (附件一)的区间标准审批确认,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2、 日法定工作时间以外、休息日和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分别按照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工资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工资。

四、 计件工资实施方式
1、方法一:全额计件法
月计件工资全部按照每日计件工资累计的方法。
2、方法二:全勤奖+计件法
月计件工资由全勤奖100元加每日计件工资累计的方法。采行本办法的旅馆,计件单价应比方法一(全额计件法)的单价低0.2元/间。
3、上述两种办法由各旅馆根据本店实际情况选择实施。

五、 计件工资计算和发放办法
1、 计件工资按日结算,月工资为各日计件工资累计之和。
2、 月计件工资(全勤)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的处理方式
1) 旅馆客房服务员编制已按照16间/人标准配备的,因季节性出租率下降的导致客房服务员月计件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的,可按照不高于本地区客房服务员原A档工资标准发放。
2) 新开业旅馆客房出租率一般较低且不稳定,客房服务员又处于培训阶段,旅馆应适当控制编制逐渐增加人手,若客房服务员月计件工资较低时可按照本地区客房服务员原A档工资标准发放。
3、 全勤奖(采取方法二:全勤奖+计件法)的计发办法
1) 当月客房服务员没有请假(事假、病假)则发放全勤奖100元;
2) 当月请假(事假、病假)每1天扣全勤奖50元;
3) 允许员工通过换休(休息日调换事、病假日)方式冲抵请假天数;
4) 年休假、婚丧假、产假不扣全勤奖。
4、 假期计件工资计算办法
1) 实行计件工资制后,客房服务员病假不再另外扣减月工资,在规定的停工医疗期内的,日病假工资按照当地最低病假工资水平除以当月工作日天数发放。
2) 实行计件工资制后,客房服务员符合公司规定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丧假的,应当按照平常工作日的计件工资标准(14间工作量)支付其假期的日工资。
5、 实施计件工资后,月奖励工资主要用于对工作质量达标率高者、带教辅导者、“当日两次清洁房”等表现突出员工的奖励,具体分配由旅馆总经理确定。
6、 实施计件工资制后,客房服务员年收入实行“12个月薪制”加“年终奖金”的办法,年终奖金根据客房服务员平时工作量、工作质量综合考评发放,具体分配由旅馆总经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7、 客房服务员计件工资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由单位依法代扣代缴。
8、 客房服务员计件工资包含个人依法应承担的社会保险等费用,并由单位依法代扣代缴。

六、 人员编制和工资额度核定办法
1、 人员编制
实行计件工资制后,旅馆客房服务员人员编制按照“16间/人”标准核定。
客房服务员编制人数=(旅馆客房数量×出租率/16)×(7/6)(四舍五入保留整数)
2、 工资额度
实行计件工资制后,客房单元的月工资额度按照“14间/日/人”的计件单价标准来测算和核定。
超14间部分的月工资作为加班费处理,不计入月工资额度。
超14间部分的月工资作为加班费处理,不计入月工资额度。

一、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管理要求
1、客房服务员工作时间为每周工作六天,休息一天。
2、客房经理应根据客房服务员技能水平的熟练程度,合理分配工作量,每位客房服务员每月工作量最多不超过520间(退房标准),每月日工作量超20间的天数不多于10天。
3、客房经理应认真做好客房服务员每日的工作量记录,根据“客房每日清洁用品放置记录表”(以下简称:记录表)的记载,按实填写“客房服务员当日计件工作量确认表”(附件二,以下简称“确认表”),并与客房服务员签字确认后,与“记录表”一并交行政经理。
4、行政经理每日将“确认表”的记录数据录入计算机的“客房服务员月计件工作量与工资核算表”(Excel电子文件,将自动计算出每位客房服务员的月工资,并分“工资”和“加班费”两块组成),并注意核对检查“确认表”与“记录表”的记录一致,若有疑问应与客房经理询问核对。
注意:法定休假日加班费由行政经理计算后,将差额(与表中该日工资差额)部分另外输入Excel的“核算表”的“补节假日加班费差额、病假工资”栏中。
5、实施计件工资制后,应注意加强对客房清洁工作质量的检查,防止因片面追求工作量而忽视质量的情况出现,对于清洁工作不达标的,应严格按照公司品牌绩效部的有关规定处理,并且不合格的工作量不得计入该日的工作量记录中,应予以调整。
6、实行计件工资制后,客房服务员完成布置的工作量后,若客房经理没有其他工作安排的,应允许客房服务员下班回家,不再按规定的原统一时间下班,原“班后会”根据品牌绩效部的有关规定予以相应调整。
7、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操作办法
实行计件工资制后,客房服务员的月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工作日14间以内的计件工资部分)和加班费(工作日超14间以上、休息日、节假日的计件工资部分)两块组成,相应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操作办法如下:
基本工资:每月根据“核算表”的“工资”输入系统内的“基本工资”字段内调整;
加班费:首先调整系统“固定值”(超房单价)数据为1.5倍的平日单价;然后根据“核算表”中的“加班费”折算成“超房数”后输入系统。
8、客房大卫生服务员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办法和标准,由各旅馆根据本办法自行决定。
9、实行计件工资制的旅馆,保安晚上清洁客房的,按本店客房服务员工作日(15-20间)的计件单价标准支付加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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