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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诉最低消费(实战案例)

       各档次的许多餐厅,大多数都设置了最低消费限制,这个最低消费究竟该不该设?对餐饮企业有没有好处?究竟有多大好处?


案例:

市民点324个包子对付酒楼最低消费

郑先生向记者回忆了事情经过。过年期间,他和同事到珠江新城一酒家吃开年饭,由于经常来,知道房间的最低消费是1200元,订座和点餐的时候,服务员也没有说起“涨价”的事情。到结账的时候,楼面经理才告知,他们的消费是1359元,离最低消费2000元还差641元。“说是春节期间临时调高最低消费,在入口有明示,但我们是从车库直接坐电梯上来的,哪看得到什么告示。而且点餐的时候他们也没告知”。

让郑先生更生气的是,楼面经理强迫客人消费时还一脸不屑,直接就捧了张餐牌进来,翻开第一页的燕翅鲍,说随便来一两个不就行了。郑先生一下子火了,直接将餐牌翻到最后一页,选了个最便宜的“今日特价”:包子12元/半打,要求楼面经理下单:全部要包子,凑足2000元!

这么算起来,酒家大约就要蒸上324个包子(以半打为一个销售单位)!

楼面经理一听就傻了,不肯下单,说是没有这么多包子。但郑先生也不让步,“酒楼就是要磨时间逼我们就范,幸好节后公司事情不多,我们也耗得起,一帮人就嘻嘻哈哈看电视,还不时起哄。估计是隔壁房间的客人投诉,再加上还有不少人在等位,最后他们妥协了。”郑先生说,僵持了近1小时,终于按实际消费埋了单。


分析:

一、未提前告知会遭遇拒绝支付,提前告知会影响客源

如果酒楼在郑先生消费之前告知有“最低消费”,并明确告知郑先生确切数额,那么郑先生很可能选择不在此消费。而酒楼经理在郑先生结账时才告诉郑先生有关“最低消费”的情况,那么按照《消法》有关规定,就有“强迫消费”的嫌疑,郑先生当然可以理直气壮的拒绝支付,并可能向工商部门反映。而且,大多数消费者对“最低消费”现象从心理上都有抵触情绪,不愿到设“最低消费”的商家消费,设最低消费这个规则真有点得不偿失。


二、礼貌待客,任何时候都要照顾好客人的面子

礼貌待客是餐饮业服务的核心,是赢得客源的重要因素。服务人员要用心做好服务,让客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使整个服务更加完美。决不能像楼面经理一样,强迫客人消费时还一脸不屑。可以说郑先生的行为与楼面经理的态度有直接关系,大部分人对于最低消费这类条款都不会太刁难。

三、从法律意义上讲,“最低消费”其实很“霸王”

虽然国家尚未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最低消费”进行有效规范,但是“最低消费”限制了顾客的自主选择权,郑先生被迫支付规定的消费金额,显然对郑先生不公。可以说“最低消费”是经营者强迫郑先生接受其规定的价格的行为,这种交易并不是建立在公平、合理、自愿的基础上,是一种很“霸王”的行为。经营者设定“最低消费”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的支持。郑先生在餐饮娱乐场所消费,想吃多少东西,想花多少钱,都应该有自己的选择权利,经营者不应设立“最低消费”“强迫”消费一定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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