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外支出
附 注:
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上列会计科目作必要增、减或合并:
1.在结算业务中,采用商业汇票结算方式的企业,可增设“应收票据”“应付票据”科目。
2.有调剂外汇业务的企业,可增设“外汇价差”科目。
3.预收帐款业务量较大的企业,可单设“预收帐款”科目。
4.企业如发行一年期以下的短期债券,应增设“应付短期债券”科目。
5.库存商品采用售价
核算的企业,应增设“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101号科目 现 金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的库存现金。
企业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在“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或单独设置“备用金”科目核算,不记入本科目。
二、企业收到现金,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企业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帐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的企业,应分别人民币、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帐”进行明细核算。
第102号科目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存入银行的各种存款。企业如有存入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也在本科目内核算。
企业的外埠存款、银行本票存款、银行汇票存款等在“其他货币资金”科目核算,不记入本科目。
二、企业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
阅读更多相关知识,返回【
酒店财务管理 】栏目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