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具用具清洗消毒制度

第一条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第二条各食堂的不锈钢餐盘和筷子由膳食处安排专人负责清洗和消毒;其他餐饮具由各食堂安排专人负责清洗和消毒。

第三条餐具、用具在清洗消毒过程中必须做到“一清、二洗、三消毒、四保洁”,不得减少任何环节。配备蒸饭消毒车用于蒸汽消毒,每次必须保证20分钟以上,用消毒液消毒必须做到一洗、二消、三冲,确保消毒彻底。

第四条洗刷餐饮具必须有洗涤、消毒专用水池,不得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它的水池混用。洗涤、消毒餐饮具所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五条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储存在餐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储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严禁存放私人碗筷。

第六条洗碗间及消毒间必须保持整洁、卫生、明亮,不得存放有毒物品、有毒气体、污物、易爆物品等。

第七条餐厅的菜墩、菜刀、和面机、绞肉机等用品,使用后必须立即冲洗擦净,并按指定地点存放。

第八条建立消毒记录制度。每餐消毒完毕后,认真填写《食堂消毒记录表》,并妥善保管,以备检查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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