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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餐馆和小餐桌将被规范

    无证经营、缺乏监管、消费维权难、扰民、不正当竞争……这些存在于“无证经营家庭式餐馆”和“小餐桌”里的问题,将得到规范管理。5月30日,市政府召开“无证经营家庭式餐馆”和“小餐桌”规范管理工作会议,正式下发《西宁市“无证经营家庭式餐馆”管理暂行办法》和《西宁市“小餐桌”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这项规范管理工作在全国尚属首次。

    据悉,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无证经营家庭式餐馆”和“小餐桌”如雨后春笋般遍布我市,形成了相对稳定的消费群体,也吸纳了数量可观的从业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市场空白。但是,这些新兴的餐饮服务形式也存在无证经营、缺乏监管、食品安全、消费维权难、扰民、不正当竞争等问题,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此,市政府紧紧围绕群众反映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高度重视,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西宁市“无证经营家庭式餐馆”管理暂行办法》和《西宁市“小餐桌”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并下发了《西宁市规范管理“无证经营家庭式餐馆”、“小餐桌”工作方案》,计划用4个月的时间,采取“宣传与引导、整改与规范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对全市范围内的“无证经营家庭式餐馆”和“小餐桌”进行积极引导,规范管理。

    在即将开展的规范管理工作中,我市将组织食品药品监管、工商、教育等部门组织相关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学习《西宁市“无证经营家庭式餐馆”管理暂行办法》、《西宁市“小餐桌”备案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督促经营者开展自纠自查;严格按照相关法规,对“无证经营家庭式餐馆”和“小餐桌”分类进行规范,对符合许可条件的,采取上门服务、热情帮扶等方式,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或给予登记备案,对尚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指导其限期整改,完善软硬件设施,对明显不符合条件、周边居民反映强烈的,停止经营行为;巩固“明确人员、明确责任、明确区域”的分片包干机制,加强对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的检查,汲取经验,建立起切实可行的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作者:王肖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