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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加快家庭餐馆规范化 力挺家庭餐馆“入户”

□记者 王新昌 胡公岗

核心提示 | 客厅摆一桌,卧室改成包间,餐桌旁有精美茶具——每桌最高1500元,最低600元,有不少食客前来就餐或预订,这就是记者在涧西区一居民小区内看到的情形。

近几年来,在洛阳一些写字楼附近的居民小区内,陆续出现了一些给上班族做饭的家庭餐馆,这些餐馆有的档次很高,越办越好;有的价格很大众,经营一般般;而个别因客源少等原因急着转让。但这些家庭餐馆在给食客提供方便的同时,也带来不少扰民问题。“三无”(无卫生许可、无工商执照、无税务登记)身份让家庭餐馆地位挺尴尬。记者昨天获知,今年省里已出台文件,允许“家庭住所”作为创业经营场所,此举将加快家庭餐馆规范化,或将为居民楼里开餐馆“正名”。

【探访】

家庭餐馆经营状况“冰火两重天”

高档,越办越好打算扩大规模

近日,记者来到洛阳涧西区洛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家属院内,按照云南私房菜馆的宣传地址找到了一个两室一厅的私房菜馆,记者看到客厅里放着一张圆形餐桌,8张椅子整齐地围在桌边,客厅左侧的茶几上摆着一套古色古香的茶具,普洱茶等各种形式的茶叶林立。记者注意到除了客厅外,一间卧室被改装成了包间,这家菜馆的负责人郭女士说,她的菜馆档次比较高,食客社会地位相对较高,像警察、工商等部门的一些工作人员也不时来聚餐吃饭。“我们上个月接待个人或单位共15桌,每桌最高1500元,最低600元,还有800元和1000元的不同套餐,我们这里不用食客自行点餐,所有服务都很到位。”郭女士说。记者还了解到,她是洛阳市医学会营养学会会员,是一个营养师,食客多是回头客,一般采用提前预约的方式预订,因为生意好,她正盘算着再开一个面积大一些的家庭餐馆。

亲民,辛苦挣钱比打工强点儿

不是所有的家庭餐馆都那么贵,还有一些餐馆价格挺实惠的。记者在洛浦路22号院看到,大门上挂着一个“云南老二米线米粉专营(院内)”的广告牌。走进22号院,在一个午托班附近贴着泛黄的“营业中”三个字,饭馆门上清晰地写着 “请君品尝,欢迎光临”八个大字,但上着锁。记者透过玻璃门看到,在大约20平方米的屋子里,并排摆着三张简陋的长方桌,每张方桌周边凌乱地放着四张桌椅,未洗刷的碗筷在盥洗池里堆放着。一位自称在该店对面居住的杨姓爷爷告诉本报记者,“这家米线店虽然开店已近5年,一直都是夫妇两人在经营,但最近生意并不是很好。”像这种为普通上班族提供午餐的家庭餐馆,生意大都很一般,利润也不高。用他们自己的话说就是:“闲着没事儿,起早贪黑挣点儿辛苦钱。”

惨淡,挣扎数月选择关门转让

记者在洛浦路6号院走访发现,一楼都开成了饭店或商店,其中一家名为“建生小吃”的饭馆,门帘上赫然贴着一张“转让”的纸条。饭店老板告诉记者,“租房期虽然还有7到8个月,但因饭菜品种单一,经营不善,故想转让。”记者了解到,这里的餐馆同质化特别严重,由于食客人数比较固定,经营的餐馆又特别多,除了几家生意好的挣钱外,其他几家都处在惨淡经营状态。记者咨询富雅东方家庭餐馆,对方说早已不做了。焱阳天私房菜馆和东成西就私房菜馆的老板也告诉记者说,已经不做了。一个叫老乡聚信阳私房菜的家庭餐馆,一位男士说可以预约做,但当记者询问详细情况时,对方警觉地挂断了电话。

【问题】

扰民、没手续

私房菜馆问题还不少

采访中,反映家庭餐馆扰民的市民还不少,家庭餐馆与普通居民住户外围差别是,一般家庭餐馆的油烟机比较大,且脏兮兮的。除了油烟机,家庭餐馆排污比较多,一般也能明显感觉到刺鼻气味。除了这些外在影响外,邻居最难忍受的就是噪音扰民和挤占公共资源。“每天中午下班,电梯里都是过来吃饭的乘客,让我们想回家的住户都很为难,中午想午休也会受到影响,反正是居民楼里要是有一个家庭餐馆,至少一个楼道的邻居都不得安生。”采访中有市民抱怨说。

除了扰民外,绝大多数家庭餐馆都存在着没有工商执照、卫生许可,索要发票难的现象。记者询问十多家家庭餐馆,只有云南私房菜馆一家表示,他们以前是做餐馆的,曾发过这些证件,“索要发票的话也可以,只不过是名字不对,以餐馆名字办的证件或票据还没下来”。也就是说这家也是“黑户”。在记者走访的家庭餐馆中,除了少数设置在商住综合楼内,绝大多数开在居民楼下,大多数家庭餐馆就是由住宅改变为餐饮用途的,而且绝大多数都没有悬挂营业执照等证照。一位急着转让餐馆的老板称:“我们这里都不需要办理工商注册、卫生许可证等证件,不是难办,而是上面(工商局等相关部门)催着我们去办,我们都懒得去办,那玩意没用!”

不过,采访中,不少家庭餐馆的负责人都表示,他们选在居民区里开餐馆,一方面因为房租便宜,另外食客大都是熟人介绍、口口相传,客源比较稳定。记者了解到,居民区里不让搞经营类活动,当然也不让搞饭店经营。所以这些隐藏在居民楼里的饭店,不可能会办到这些证件,他们表示愿意接受检查,愿意改造,希望能“光明正大”地开饭店。

【新政】

允许“住改商”文件

力挺家庭餐馆“入户”

一方面,一些家庭餐馆给上班族吃饭带来了方便;另一方面,这些家庭餐馆或多或少都存在扰民现象,而记者采访中发现的家庭餐馆基本上都是“黑户”,没有工商执照、卫生许可以及税务登记。那么这些家庭餐馆可以“入户”吗?昨日,记者咨询洛阳市工商局注册科徐科长,她表示现有的法律并没有明文规定说居民区不让开饭店或做生意。“没有专门针对居民楼里开饭店的法律法规,只有关于在居民区里开公司搞经营的规定,今年省里面出台豫政办〔2013〕5号文件,其中第二条‘放宽对经营场所的限制,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的规定,或许鼓励更多住宅改为商业经营。”徐科长说。可以这样理解,打算在住处经营饭店的应该先办理“住改商”,然后再办理其他需要的证件。据了解,在工商注册工作中,关于“住改商”的注册近段时间也越来越多。

“文件里允许‘住改商’鼓励居民创业刺激经济,当然要想在居民楼里开饭店搞经营,还必须有餐饮服务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以及环评意见,有了这些证件才有资格申请工商注册登记。”徐科长说。不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也就是说,如果有住户在没有征得邻居的同意下,私自将住宅改为“家庭餐馆”,周围居民有权对其进行起诉。而完全征得居委会或四邻同意是非常难做到的,记者咨询洛阳市工商局瀍河分局北窑工商所获悉,目前该辖区还没有登记一家居民楼里“住改商”的家庭餐馆,看来要想为家庭餐馆“正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