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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起 河北饭店必须配备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员

 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日前我省已全面启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从10月1日起,全省所有餐饮服务提供者申请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事项时,必须配备相应级别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对未按要求完成食品安全管理员配备工作的餐饮服务单位,将一律不予换发新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据了解,我省首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班已于8月21日在石家庄开班,各设区市的培训工作将在今年年底前完成,2013年5月底前完成县及县以下餐饮安全管理员培训,预计全省的餐饮安全管理员培训工作将在两年内完成。
  同时,对未按规定配备餐饮安全管理员的餐饮服务单位,我省食药监部门将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理。而对连续3次被不同餐饮服务单位因履行职责不到位而解聘的餐饮安全管理员,食药监部门信息系统会将其自动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