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禁止餐饮单位经营不明野菜、野果、野草

省旅游经营单位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本月施行
  本报讯 (记者黄玲)1日,省旅游局和省卫生厅联合制定的《四川省旅游经营单位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开始施行。我省旅游经营单位的相关情况怎样?实施《办法》将有怎样的效果?
  《办法》规定,禁止餐饮单位经营不明野菜、野果、野草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省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省景区多数餐饮单位都遵守了相关规定,但不排除少数人还在进行不法经营,一旦有人举报,旅游局和卫生部门将严肃处理。
  《办法》规定,旅行社在接待旅游团赴“九寨沟—黄龙”“乐山—峨眉山”“都江堰—青城山”、卧龙和三星堆等旅游线时,应尽量安排游客到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达到B级以上的餐饮单位就餐。
  2002年,卫生部颁布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将餐饮单位的信誉度分为A、B、C、D共四个级别。对于此规定,成都一些旅行社表示,目前有不少餐饮单位并没有“级别挂牌”,旅行社只能选择有合法资质的,要安排B级以上的欠缺操作性。
  省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解释,卫生部门正在评定级别,将逐步对餐饮单位实施“级别挂牌”。
  《办法》规定,在旅游旺季,每餐接待游客50人以上的宾馆(饭店),对食物进行预先品尝,并对每餐每种食品分别进行单独留样。
  食品留样、预先品尝,都是餐饮管理的细化,也是预防和事后处理的重要环节,但目前我省只有部分宾馆做到。省旅游局表示,将会同卫生部门,尤其在炎热夏季加强这方面的监管。
  《办法》规定,景区管理机构设立卫生管理部门,配备卫生管理员;4A级以上旅游景区应设立医疗救助机构。
  记者了解到,我省4A级以上旅游景区基本都设立了卫生管理部门以及医疗救助机构。一些景区还结合景区特点设立特别救助,但一些非4A景区在这些方面做得不够,这些景区将是下一步检查和督促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