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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师三天没刷卡被酒店开除

来源:职业餐饮网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08日 点击数: 收藏 讨论交流

 (记者 黄敏江/文 陈巧思/图)酒店要把他从采购部调去当保安,他不服从调配。因三个早上没打卡,他被酒店开除。遭遇此事的徐先生感到很委屈,前天向导报求助,希望能讨一个说法。

采购师调去当保安

30岁的徐先生来自四川西昌,2009年7月跟翔鹭大酒店签了7年的合同,当了4年多的采购师。

去年9月,酒店要将他调到工程部当维修工,但因岗位需要,暂时没有变动。

今年4月12日,徐先生突然收到一份员工调任申请表,要将他调去当保安,“表格内容都被填好了,就等着我来签字”。记者看到,这份申请表的复印件上,徐先生签着“本人不同意”。
三天没刷卡被开除

4月11日、13日、16日,因为在外面市场调查,这三天早上徐先生都没去酒店打卡。

4月17日,他收到一份过失通知单,上面写着:“事件详情:1、酒店岗位工作调配,其本人拒不服从;2、4月11日、13日、16日,上班未刷卡,违反考勤管理制度。”徐先生被酒店立即开除。

记者看到,人力资源部意见为:“违反《员工手册》5.1免职第17条,不服从酒店的合理工作调动或其它工作安排,态度恶劣者;第29条,其它严重违纪行为;经酒店认定应处以免职。”

徐先生认为,这两条理由都不能构成开除他的条件,“因工作需要,我以前经常出差,也没有打卡”。

酒店:一切走法律程序

前天晚上,记者联系了翔鹭大酒店的人事部经理金先生。

金先生说,因员工手册的内容条款太多,徐先生违反了哪一条他不记得。不过酒店已有律师处理此事,一切走法律程序。

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的黄小琴律师认为,徐先生到底有没有违反酒店的规章制度是关键,若他的行为没有违反员工守则,那么酒店方无故解除他的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

目前,徐先生已向厦门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立案调查,此事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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