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动效益工资的计算方法二

六、浮动效益工资的计算方法:
1、全店领班级以上(包括领班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和当月营业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即当月浮动效益工资,普通员工的工资不参与浮动。
2、全店领班级以上(包括领班级)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计算方式为:每人的职务岗位等级工资的80%为基本工资,其余20%为各种津贴。津贴部分(即20%),则不参与浮动。
比如:(1)某领班,每月职务岗位等级工资为750元,则其中80%=600元为基本工资数,每月参与浮动,其余20%为各类津贴,不参与浮动。
比如:(2)某部门经理,每月职务岗位等级工资为1600元,则其中80%= 1440元为基本工资数,每月参与浮动,其余20%为各类津贴,不参与浮动。
其余类推。
3、第一板块的领班级以上管理人员的浮动效益工资计算方式:
※每人的基本工资和当月的部门营业指标实际完成的比例浮动。
比如:餐饮部当月的营业指标为90万元,而当月本部门实际完成营业额为100万元,而某餐饮部经理的职务岗位等级工资为2500元,则基本工资为2000元,那么他的当月浮动效益工资则为:
2000元×(100万元÷90万元)=2000元×1.11%(小数点后取两位四舍五入)=2220元
若当月只完成85万元,那么他的当月基本工资则为:
2000元×(85万元÷90万元)=2000元×0.94%(小数点后取两位四舍五入)=1880元
其余类推。
※ 若有数个不同营业班组共同组成的营业部门,为了拉开班组之间的距离,该部门也可以实行不同的指标考核数,按不同班组实际完成的收入比例进行考核。(注:这层考核可由该部门自行设定,实质上是全店“三级考核”里的第三级:部门考核班组;第二级为酒店考核部门;第一级为董事会考核酒店。
比如:餐饮部可分成,一楼餐厅、二楼餐厅、会议部、咖啡厅、厨房各班组等。
客房部可分成:五区、六区、七区不同楼层的当月营业收放等。
4、第二板块的领班级的管理人员的浮动效益工资计算公式:
酒店对第二板块的部门(即市场营销部)作特殊的考核标准:
即:考核客房部的营业收入的比重占70%,考核餐饮部的营业收入的比重占20%,考核康娱部的营业收入的比重占10%,以上合计总数为第二板块的管理人员浮动效益工资数。
※某市场营销部经理,他的月份职务岗位工资为1600元,那么他的基本工资为1600元×80%=1280元,其中含:
客房部的基本工资数为:1280元×70%=896.00元
餐饮部的基本工资数为:1280元×20%=256.00元
康娱部的基本工资数为:1280元×10%=128.00元
※假设:某月份酒店各营业部门的月度营业指标为:
客房部40万元
餐饮部85万元
康娱部65万元
※假设:当月各营业部门实际完成数分别为:
客房部50万元,完成比例为125%
餐饮部90万元,完成比例为105.88%
康娱部70万元,完成比例为107.69%
酒店总收入为210万元
※那么,该市场营销部经理的当月基本工资为:
(896元×125%)+(256元×105.88%)+(128元×107.69%)=1120元+271.5元+137.84元=1528.89元
※反之,也按实际完成比例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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