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苑酒店安全管理制度

一、酒店员工及各级值班人员的安全管理
(一)酒店员工
    1、酒店员工应有较强的安全防范意识,既是服务员,又是安全员,按照“谁在岗谁负责,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维护好本区域本岗位的安全设施及工作秩序。善于发现可疑人员及现象,及时通报情况;
2、参加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考核,未经安全培训不得独立上岗;
3、熟悉本岗位的应急预案,发生安全事故能及时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
4、浙江旅苑酒店总经理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各工种的负责人即是各部门安全责任人,应明确自己管辖范围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责任制。
(二)酒店各级值班人员
  1、酒店总值班室、消防监控室、前台、电话总机房、变配电室、锅炉房、工程部、传达室等应24小时值班,并明确值班人员和值班时间;
  2、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
  3、值班时应坚守岗位,遵守值班纪律;
  4、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及时通知保卫部门。
 二、酒店开放区的安全管理
(一)前厅
  1、加强车辆管理,部署警卫对停车场和大堂进行巡视,维护正常秩序;
  2、严格宾客住宿登记手续,核对有效证件并复印备查。发放房间钥匙时,应保证其住房卡或钥匙凭证准确无误;
  3、严禁非法将枪支、弹药、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及管制刀具带进酒店,未经批准酒店内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4、行李房及贵重物品寄存处应具备防火、防盗条件,行李寄存应有严格的交接手续,发现行李破损、丢失,应及时报告并查明原因;客人行李在大堂暂存,要集中堆放,加盖网罩,设人看守;客人寄存贵重物品应放入客用保险柜,钥匙应有专人保管,有严格的存取手续。
(二)餐厅及会议场所
   1、餐厅及会议场所在营业期间,服务人员应对客人随身携带的物品,在提醒其保管好的同时,注意发现可疑人员,防止客人财务被盗,可采取增设椅罩等防范措施;
   2、服务人员在清理卫生时应注意是否有未熄灭的烟头卷入台布中,以免引起火灾;出入通道和楼梯口应保持通畅,以备疏散;
   3、衣帽间应建立严格的存取手续;
   4、下班后应有专人巡视,做好安全检查;
   5、在使用各种炉火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燃气存放或调压室内应安装防爆照明灯及报警装置,通风良好,使用完毕后由专人关闭阀门并做好记录;
   6、厨房灶台照明应使用防潮灯,油烟管道应定期清洗,灶台附近应配备灭火毯和消防器材;
   7、厨房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安全标准,认真执行各项操作规程;
   8、每日下班时厨房应有专人负责断水、断电、断气并登记备案。
(三)娱乐服务场所
1、酒店娱乐场所应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章和规定,保障宾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2、娱乐服务场所严禁出现卖淫嫖娼、赌博、贩毒、吸毒、贩卖传播淫秽文化制品、严禁从事淫秽、色情的陪侍活动,严禁从事违背社会公德或封建迷信活动。
3、娱乐服务场所人员在营业期间应当注意发现可疑人员,并随时提醒客人管好自己的物品,以免丢失。
三、酒店非开放区的安全管理
在非开放区出入口应设置警卫岗或明显标识,防止非住店人员随意进入。警卫人员应加强经常性巡视,确保良好秩序。
(一)客房区:
1、客房应设置《请勿卧床吸烟》标志,放置《宾客安全须知》,张挂《消防
疏散图》;
2、严禁住宿客人使用自备的电热器具;
3、包租客房、公寓、写字间的长住户,调换住宿人员应事先向酒店声明并
履行变更登记手续,不得私自留宿,使用自备的电器设备应得到店方允许,并由酒店指定电工安装;
4、客人退房后,服务员应及时检查房内有无遗留火种、危险物品及其他物
品;
5、客房服务员应有明确的责任区,不得擅自离岗,打扫房间是应将清洁车
堵住客房门口,禁止无关人员入内,“开一间清扫一间,完一间锁一间”认真登记进出客房时间;
6、应经常对电子磁卡锁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安全有效;
7、电子磁卡锁钥匙的配置与管理应有严格的制度和措施,万能钥匙应专人
保管、认真履行使用登记手续;
8、酒店建立完善有效的会客制度,来访客人应在23点前离开客房;服务人员不得把住店客人的情况向外人泄露;
9、客人退房离店,应及时回收房间钥匙;发现钥匙丢失应迅速查明原因并通知安保部门,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10、发生消防报警后,保卫、客房、工程等部门应在3分钟内到达现场,保卫部负责携带灭火器材、逃生面具、对讲机、消防手电、消防电话等;客房部或前厅部负责开启房门并向客人说明情况;工程部负责对发生火灾时的电、气设备等采取应急措施;
11、客房区应适当配置消防逃生面具;
12、客房楼层应设安全出口标志,备有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通道不得对方杂物;
13、通向楼外的安全门既要确保紧急疏散,又要防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可使用单向锁、电磁门等;
14、楼层管道竖井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楼层封堵,检修孔严禁放置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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