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员工竞聘上岗管理规定

一、目的

推动酒店发展,及时为各岗位补充高素质人才,逐步建立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做好酒店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二、招聘需求

1、缺编人员的补充:如因员工调岗、晋升、离职等原因造成空岗,按规定编制进行人员补充。

2、特殊岗位的人员补充:因酒店岗位需求,而急需补充的特殊岗位专业技术人员。

3、扩编:因酒店不断发展需要,扩大现有的人员编制。

4、人才储备:为保障酒店持续发展,应对各种突发情况,对各岗位专业人才进行一定量的储备。

三、招聘政策

1、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杜绝任何以权谋私、假公济私和任人唯亲的现象:

(2)择优录用原则:考核合格者方予以试用,试用合格者方可录用。

2、招聘方式。

内部招聘:酒店如出现岗位空缺,优先进行内部竞聘。

四、招聘程序

1、招聘计划。

(1)用人部门于每月10日提出部门人员调配计划,报人事部。

(2)人事部根据酒店整体人员编制情况,认真审核各部门人员调配计划,经相关负责人审批,报总经理批准后,进行人员招聘、储备及调配。

2、内部招聘程序。

人事部根据空缺岗位的工作说明书,拟定发布内部招聘信息。 发布方式以内部公函、信息栏等形式为主,要求将信息必须传达至每位正式员工。

(1)所有正式员工都可以向人事部提出应聘申请。应聘者先向本部门提出应聘意愿,经部门经理同意并报分管副总批准后,由本人向人事部提出应聘申请。

(2)人事部要根据空缺岗位职务说明书进行逐步筛选,确定备选人员并由用人部门对备选人员进行评审确定。

评审内容包括:业务技能、业务知识、民主测评、用人部门经理评定意见等。

(3)人事部将评审通过人员名单报相关领导审批(特殊岗位则需经笔试,由酒店专门组织评审团统一评审合格后方可报批)通过后,方可办理原部门工作交接手续,到用人部门报到。正式上岗,试用1至3个月合格后方可留用;不合格则继续回原岗位。

五、试用

1、试用人员上岗前,须参加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

2、用人部门负责人对新入职员工进行上岗前引导,并确定一名直接责任人进行跟踪、管理指导,承担培训责任。

3、试用期满后,由人事部通知相关部门,员工本人写出个人书面总结交部门,部门经理严格对照《员工岗位说明书》、《员工评估表》详细列出考核意见,报人事部审核,内容包括:胜任出职,同意转正;不能胜任,予以辞退;无法判断,延长试用期(试用期最多延长1个月)。

4、试用期间新员工若有严重违规行为或能力明显不足者,试用部门应在《员工评估表》上详细列明事实与理由,报人事部审核后,立即辞退。

六、聘用

新入职员工试用期满后,由其部门经理、分管副总在《员工评估表》中详细列出考核意见,报人事部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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