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员考核方案

目前酒店服务员实行基本工资加值台奖和其它奖项考核制度,值台奖在实际考核过程中存在以下弊端:
1、值台奖统计不真实,带人情成份,体现不出公平性;
2、服务员在技能不熟练、服务达不到标准的情况下抢着去值台,导致服务跟不上,同时不利于服务员技能的全面提高;
3、因服务跟不上,造成客人多次投诉,影响酒店整体形象,造成客户流失及效益下降;
4、因1人值多台,服务达不到客人基本要求,更无法为客人提供个性化服务
5、不利于各餐区人手的合理调配。
为完善服务标准、提高服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真正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竞争原则,同时为优秀员工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经研究决定,自2007年4月1日起:取消值台奖(其它奖项暂保留),结合目前合肥市行业岗位工资现状,以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体现岗位工资竞争力为目标,增加服务员基本工资,并定期进行岗位工资等级评选考核,具体规定如下:
一、试用期、转正
1、 工资:入职当月650元,次月700元,转正800元/月;
2、 时间规定:当月15日前(含15日入职)入职的,次月工资自动调整为700元;15日后入职的,至第三月起工资调整为700元。
3、 试用期原则上定为一至三个月,但对表现优秀、技能熟练及综合能力较好的员工可随时向部门提出转正申请,在考核达标后将于下月享受转正员工待遇。
4、 转正规定:
1)每月25日,运营服务部将符合转正条件的《服务员转正考核表》递交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审核签名后报总经理签批;
2)总经理于28日前审阅签批,人力资源部存档并公布结果;
3)运营服务部于次月1日召开部门员工转正会,转正员工于2日至人力资源部换领工牌;
4)所有转正员工将于次月1日起享受转正服务员工资待遇。
二、评估考核
1、所有转正服务员均参予酒店季度员工评估考核,每季度一次,按名次享受不同等级工资待遇,1—3名为训导师,1000元/月;4—9名为高级服务师,950元/月;10—18名为服务师,900元/月;19—30名为高级服务员,850元/月。
2、具体考核内容见附表。
3、考核程序: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25号,运营服务部对已转正服务员的工作表现、服务知识、服务技能进行全面评估、考试、考核,具体内容见《服务员工作表现评估表》、《服务员服务知识考试试卷》、《服务员技能考核表》,并填写《服务员等级评定表》,汇总后于当月25日报人力资源部,25日后上报的《服务员等级评定表》,人力资源部一律不予接收。
4、人力资源部根据评分情况,按名次排序,报总经理签批后公布结果并存入员工档案,调整职级工资,次月1日起一个季度内即享受对应的职级工资。
5、第二次评选方法同上,但第一次评选获得前9名的员工,如第二次评选未能达到高级服务员及以上职级要求的,工资将调整至高级服务员级别,其余均按当期季度评估考核结果所对应的等级执行。
6、以后每次评选方法均同第二次评选。
7、参予评选的各级管理人员在评选过程中务必公平、公正,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按最后警告处罚,同时取消受益员工的评选资格。
8、每次服务知识考试及服务技能考核的内容及要求均由运营服务总监提供,避免重复,同时,运营服务部及人力资源部做好保密工作,如有泄露,追究相关责任,并取消当次评选活动。
9、现有的服务师至07年4月1日起按高级服务员待遇(850元/月)执行,第二次考评时同全体已转正服务员一起参加考评,按考评成绩享受相应的级别待遇。
10、晋级结果公布及晋级员工会议召开同第一条第4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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