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家酒店运营部酒店连锁人员编制标准

关于《如家酒店连锁人员编制标准》的调整通知 为统一及细化酒店人员编制核定的口径,明确对各岗位和岗位人员数量的核定标准, 对 经人力资源部和运营部共同商讨决定, 《如家酒店连锁人员编制标准》做出如下补充说明。

一、酒店人员编制核定标准的调整

1、原酒店人员编制数是根据酒店房间总数和餐饮规模及餐饮预算收入后得 出酒店核编总人数。现调整为根据酒店预算出租率及酒店餐饮规模和营业 。 额后得出酒店核编总人数(详见附件备注内容第一条)

2、酒店年度出租率预算≥100人员总编制数按酒店总可供客房数核定编 制。 (小数点≥0.3

3、现客房服务员配备人数=酒店预算出租客房数÷15×1.4+1 向上取整;<0.3 向下取整。

4、酒店年出租率连续≥105%,且过夜房出租率≥95%,酒店可以向公司人 力资源部提出扩编申请。

二、新开酒店原则上需提供三餐服务,酒店根据餐饮平均月收入的预算,核定餐 厅编制人数。酒店如果因客观原因无法提供正餐服务,须报运营部备案。经 营满 12 个月的酒店根据餐位数或上一年度实际月餐饮营业额进行编制核 定。

三、新店筹建期间至开业 6 个月内,人员编制根据酒店总房数核定。第七个月开 始,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下达给酒店的出租率和餐饮指标重新核定人员编 制数、工资提取比例和工资总额。

四、各酒店根据调整后的《如家酒店连锁人员编制标准》应在每年的 12 月 10 日前完成对本酒店明年人员编制数重新核定工作并上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五、在年度人员编制数核定后,如酒店因经营原因需减少岗位编制人数,减少的 编制由城区统筹安排,待以后经营上升后酒店可重新向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出 申补编制请求。

六、人力资源部需在每年的 12 月 31 前,根据各店下年度的预算出租率和本年度 的餐饮月平均营业额(从 1 月到 11 月的均值),重新核定各酒店的人员编制 数及工资提取比例和工资总额。

七、酒店在整年经营期间,允许使用 3013 小时的空额(1.5 人×12×167.4 小时)。 超过此范围,人力资源部将在年终根据酒店空额情况重新核定酒店人员编制 数、工资提取比例及工资总额。新店筹建期间至开业 6 个月内除外。

以上调整内容从 2008 年 1 月 1 日起实行。附件:酒店人员编 制标准表 人力资源部部 运营部 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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