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领班巡视制度

餐厅巡视制度

 为保证营业区域的正常运作,各餐区领班以上各人员必须对所属工作部位进行定时检查、巡视,具体实施如下:
一、上岗前对交接班的检查
 1 、上班次遗留问题。
 2 、本班出勤率。
 3 、预订情况及预定的菜单,有关VIP 客人的情况。
 4 、营业用品的准备情况。
 5 、有关贵重物品的移交。
 6 、上级交办,关照的特别事宜。
二、对本班营业前的检查。
 1 、工作人员到岗情况。
 2 、当餐准备情况(即营业备料、推荐菜、酒水的配备,调味品准备)。
 3 、备用餐具、用具准备情况。
 4 、用餐设备完好程序(照明、电源开关、空调、服务车等)。
 5 、营业场所的清洁程度。
 6 、营业家私的的完好。
 7 、对管辖区域的整体形象检查。
三、对本班营业当值的巡视。
 1 、客流量及其分布。
 2 、当区员工的工作状况。
 3 、当区客人的就餐反应。
 4 、保证服务的标准化。
 5 、及时处理客人的投诉和突发事件。
 6 、服从上级临时调配。
四、对本班营业后的巡视。
 1 、营业后的收尾工作。
 2 、对贵重物品的清点的回收、存放。
 3 、营业后人员作息状况及值班安排。
 4 、检查电、煤气、火、水、门锁等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5 、做好工作记录,考勤记录,员工工作评估。
6 、当日报表的编制。
 注意事项:
 1 、对巡视须有书面记录。
 2 、待处理事宜若超越本岗位职权范围,必须及时上报上级,不得延误时间或隐瞒事实。
 3 、对投诉或突发事件必须详细填写有关报告。
 4 、上述巡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按事实如实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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