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部日常考勤制度

餐饮部日常考勤制度

一、上班打卡制

1、部门全体员工都必须打卡上、下班,因特殊情况未能正常打卡要管理人员签字做证,但一个月内不得超过三次。当日未打卡又无管理人员签字则以旷工处理。

2、不得代或托他(她)人打卡。违犯者双方各处罚10元。

3、请保持卡的完好无损和字迹清楚。如卡上出勤时间胡乱涂改当班次以旷工处理。

4、打卡出现迟到/早退现象均取消当月全勤奖,并以1元/分钟进行相应的处罚。

二、上岗点到制

1、点到时间:9:20点到 10:30列会 15:50点到

2、点到要求:整理好仪容仪表,由管理人员检阅并安排当前工作任务

3.处理方式——因个人原因缺席者以5元/次处理。

——当月点到第一次迟到,人情处理(如唱歌一首.致歉意词等)

——当月点到第二次迟到或缺席,做迟到记录,取消当月全勤奖

三、请假制度

1、请事假:填写专用请假条(其它任何形式的请追赶均无效)

◇ 一天以内的事假向班组领班/组长直接请示

◇ 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事假向当月负责本部门排班工作的管理人员请示

◇ 三天以上七天以内事假必须通过领班向经理请示

2、请病假:病假可向主管临时请假。病好后能出示相关医疗部门的有效证明。否则均以旷工处理。

3、其它请假:向部门经理预约,并由部门经理通报人事部门。

四、请假处理

1、所有请假均没有当天工资、取消当月全勤奖

2、当月请假累计超过一天(含一天)则减少一天公休

当月请假累计超过三天(含三天)则减少二天公休

当月请假累计超过五天(含五天)则减少三天公休

当月请假累计超过七天(含七天)则取消当月所有公休

五、旷工

所有没经过部门管理人员同意的缺勤现象均以旷工处理(管理人员违反权限的请假批示造成员工的缺勤现象则由该管理人员承担旷工责任)

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当月累计旷工三天者,部门将通报人事部门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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