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壹招鲜大酒店员工手册

壹招鲜大酒店员工手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目的
安徽合肥壹招鲜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合肥市的相关法律的规定,制定工作规则行政管理制度
公司职工应遵守本制度和公司的其他规章制度,认真工作,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同时互相尊重,同心同德,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以及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职工。
第二章 人事聘用、解雇与资遣
第三条 聘用
本公司员工之增补,系依各部门人员编制而定,由部门主管根据聘用计划提出申请,送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交办公室主任办理。
本公司雇佣之员工经部门经理面试合格后由总经理核准后,方得雇佣。经录用之员工依工作所需签定合约,合约内容得依书面合约为之。
根据部门、职务特性,员工必须至定点医院或防疫站进行体检,签发健康证明后,方可聘用安排上岗。
新进员工经劳资双方约定须先试用,适用期间不合格者,工资发至停止试用期为止。
第四条 劳动合同的形式
劳动合同期采用固定期限,期限的长短由公司和职工在签定劳动合同时协商决定。
第五条 试用期
被录用职工的试用期的长短依照公司与职工的约定,试用期算入工龄,劳动合同满一年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为三个月。
第六条 被录用者应递交的材料
一经录用的员工,报到时应向公司递交下列材料:
1.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张
2.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招聘2张
3.合肥市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明
4.各种资格复印件一张
5.特殊工种必须有国家承认的证照原件以及复印件一张
6.外省市员工需出示本市有效暂住证以及复印件一张
第七条 原单位的退工手续
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被录用职工在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前,必须办妥在原单位的退工手续。由于未办理原单位退工手续或者由于劳动纠纷或违反行业禁止条款、保密条款而被原单位追究法律责任的,公司不因此承担责任。
职工由于上述原因被追究法律责任的,公司不得与该职工建立劳动关系。
第八条 合同的续定、终止和合议的解除
劳动合同限届满时,劳动合同根据公司和职工的合议可以续订。但是,一方如无续定之意或者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条件发生时,劳动即行终止。
根据公司和职工的合议,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第九条 公司的单方解除权
职工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或者符合本制度中规定的辞退条件的,公司可随时单方面地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劳动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 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严重试制,或者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另外,公司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要裁减人员时,公司按照劳动法的程序可以裁减人员。
第十条 职工的单方面解除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可随时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1. 公司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生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2. 公司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第十一条 职工的解除预告、办理手续
     1. 员工自请离职时,请依劳动法规定其间(提前三十天)提出书面申请,如未提前三十天申请的擅自离职,按旷工处理,旷工一天依劳动法相关规定扣除岗位日薪资3倍薪金,连续矿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并扣除3天日薪金的3倍。
     2.如致本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严重触犯国家法律法规的送法办。
     各部门主管可视人力调派需求,方可批示员工之离职提前生效。
     离职程序:申请离职员工请务必填写离职申请书,以书面提出辞呈,经部门经理核准后将离职申请书转交人事部以及总经理批示,并须根据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向公司移交工作,归还公司物品,如对公司负有债务,则须和公司结清,与最后工作日办妥一切离职移交手续,方的离职。
职工员工未于规定之预告期间提出辞呈,致本公司遭受损失时,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离职工作交接之各项程序完毕后公司在规定工资发放日统一发放结薪。(每月20日)。其它时间,离职人员不办理发放结薪。
第十二条 退工手续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公司按照国家和合肥市的规定及时为离职员工办理退工手续。
 
                    第三章 劳动纪律及服务守则
第十三条 劳动纪律
      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下列劳动纪律:
1.       遵守劳动时间,不得擅自缺勤,迟到,早退或者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2.       服从上级主管的各项工作指标和命令,积极履行自己的职责;员工不得擅自更改本公司的所要求之工作方法;
3.       不得从事超越自己权限的行为,遇到问题逐级上报,不可越级汇报;如果确实需要从事超越行为的,应当及时通过电话通讯手段,联系上级主管或者公司负责人,并听从其指示;
4.       严守公司的机密,不可向外界透露本公司秘密,公司的秘密包括:
(1)    公司在管理服务中创做的模式,运行程序,理念以及具体的菜品研做方法;
(2)    有关公司营销、销售的相关方法和程序;
(3)    公司拥有未公开的各种信息;
(4)    公司拥有的客户名册和相关客史档案; 
(5)    涉及公司经营其他未公开的秘密;
(6)    在工作中所得到的包括不仅限于关于合作伙伴在内的第三者的情报和其他秘密;
(7)    其他公司所规定的保密资料等。
5.员工应爱惜公用公物,维持工作环境整洁,减少损耗,提高工作品质和产能;
 6.禁止在公司的计算机上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7.维护公司的良好工作风气,未经公司负责人认可,不得接受来自客户、供应商或与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赠予、招待、金钱,或者向其借款、借物。出于礼节等原因收到的礼品或者礼金,应当交公司统一处理;
8.维护公司的形象,不的在公司从事与公司无关的集会、宣传、散发文件、张贴告示以及其它类似非职务活动行为;
9.忠实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
10.工作时间内禁止办私事;
11.杜绝法律上禁止和不道德的行为;
12.员工与公司所有同仁应和睦相处、互相支持、不的阻扰他人导致业务进度受阻之行为;
13.服装规定:
    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留长指甲,不染发,仪容整洁。一律穿着公司制服,制服保持平整清洁,皮鞋保持光亮。(员工制服只能在上班时穿,不得带出工作场所,除非特别准许,当必须把工作铭牌取下。)工作时必须佩带铭牌,(铭牌丢失、损害须申请向人事部补发,补发需收制作费);这是制服一部分,非制服穿着不准在公司营业场所逗留出入。
14.遵守公司的包括本制度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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