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管理制度之协作制度

一、餐厅与厨房

(1)餐厅经理应与厨师长核对按备忘录要求的前、后台准备工作是否一致。

(2)宴会时,餐厅应及时通知厨房客人开始吃第一道菜的时间,遇到领导讲话,要马上通知厨房,暂缓出菜。

(3)零点服务时,餐厅应及时将菜单及客人要求通知厨房,督促厨房及时上菜。

(4)将宴会进行的情况及时转告厨师长,便于厨房能正确调节出菜速度。

(5)用餐结束,餐厅经理应征询客人意见,对菜肴的评价应及时转告厨师长或厨房领班

(6)主动了解厨房推出的新菜肴,并主动向客人推荐。

 

二、餐厅与管事部

(1)餐厅经理应根据任务所需各种餐具、酒具、茶具、用具通知管事部,并写清楚数量、规格和完成时间。

(2)管事部根据餐厅的通知、要求,按时准备好全部餐具、酒具、茶具、用具的准备工作。

 

三、厨房与管事部

(1)厨师长应根据开设菜单的内容,通知管事部准备餐具的品种、规格、数量和完成时间。

(2)管事部应根据厨房通知时间准备好各种合格的餐具、炊具和用具。

 

四、厨房与采购部

(1)厨师长应提前根据菜单的内容向采购部开出货源申购单。

(2)写清申购货源的品种、数量、规格和到货时间。

(3)货到厨房,厨师长要检查数量和质量,对不合格食品应及时退货。

(4)工作中如发生矛盾,应请行政总厨出面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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