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应急方案及事故处理程序

 

酒店火灾应急方案及事故处理程序
    为预防火灾事故发生,或发生时的扩大和蔓延,酒店设火灾总指挥部,指挥部设在酒店保安部。总指挥由酒店总经理或夜间总值班经理担任。如果发生火灾,总指挥对火灾事故有直接指挥、下达命令、组织抢救的权力。其处理规范如下:
1. 火情报警
    任何人在酒店发现糊味、烟火、不正常热度等火情,都有责任及时报警。其火情报警按以下程序处理。
(1) 发现火情打店内报警电话。报警时要讲清起火具体地点、燃烧何物、火势大小、报警人的姓名、身份及所在部门和部位;
(2) 如有可能应先灭火,然后报保安部,并保护好现场。如火情不允许,应立即打碎墙上的报警装置报警,同时拿上本区域的轻便灭火器进行自救灭火;
(3) 发现火情时绝对不能高喊“着火了”。如果火势较大,必须迅速报告酒店总指挥决定后才能打119报警电话。
2. 火情确认
    消防中心接到报警器报警,或电话报警后,如在客房区域应立即通知客房经理携带万能钥匙赶到现场,同时保安部消防员(或警卫)应携带对讲机赶到现场,确认火情是否存在,同时应携带近处可取的轻便灭火器,做好灭火准备。
    室内起火确认火情时应注意:不要草率开门,先试一下门体,如无温度可开门察看;如温度较高,已可确认内有火情。此时如房间内有客人应先设法救人。如没有人,应做好灭火准备后再开门扑救。开门时不要将脸正对开门处。
3. 火情通报
(1) 保安部立即通知前台,告之火情已确认,然后按程序进行操作。另一人携带对讲机、应急灯赶到现场协助指挥人员工作。
(2) 前台按以下顺序迅速通知有关部门
    一级火情:保安部、工程部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或值班经理、客房部、综合部、着火部门、前厅部。
    二级火情:保安部、工程部、总经理或副总经理或值班经理、客房部、前厅部、营销部、着火部门、及其它部门。
    三级火情:保安部、工程部、总值班经理。
4. 领导指挥机构
    发生火灾时应迅速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灭火自救工作。小组成员:由总经理、总值班经理、保安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客房部经理等组成,其主要任务是:
(1) 组织指挥救火;根据火情,决定是否向市消防局"119"报警;
(2) 根据火势,决定是是否关闭送风机组或回风机组;是否切断电源和气源。
(3) 根据火情决定是否发布疏散命令。
5. 义务消防队行动
    火情确认后,迅速通知酒店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员接到通知后,应立即到指定地点集合待命。其行动办法是:
(1) 义务消防队负责人向队员简单介绍火情,分配任务;
(2) 队员携带齐全灭火器材,立即赶赴火灾现场;
(3) 迅速派两名队员沿疏散楼梯小心上楼,观察情况,如认为安全,可使用消防通道将灭火器材送到出事楼层,供消防队和其他人使用。
(4) 迅速组织队员按灭火程序实施灭火,并将工作进展情况随时报指挥部。
6. 各部门应采取的相应行动:
(1) 保安部行动:
A. 保安部经理携带对讲机、袖标迅速到保安部,接受救险总指挥部的指令;
B. 消防人员及办公室除一人留守外,其余人均携带手电筒、对讲机、迅速赶到现场;
C. 警卫主管带领警卫维持秩序,控制酒店大门,阻止外人进入酒店以防不测。
(2) 工程部行动:
A. 工程部经理迅速到消防中心,接受指令;
B. 工程部各部位员工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各种工作准备;
C. 其余主管和员工立刻赶到现场,按指令进行救火。
(3) 客房部行动:
A. 部门经理带万能钥匙赶到保安部接受指令;
B. 服务中心留一人值班,并向救险总指挥部报告失火楼层住的客人人数;
(4) 综合部行动:
A. 车队人员待命,迅速准备好急救包、担架等;
B. 根据命令派人到火灾现场救人,及时抢救伤病人员,并负责与急救中心取得联系。
(5) 其它部门行动:
A. 接通知后,各部留足岗位人员后,其余人员在本岗位待命;
B. 迅速、有条不紊地整理帐目、文件、资料等,该上锁的锁好,能随身携带的准备好疏散。
7. 必要时的客人疏散。根据火情决定是否需要全面疏散客人。疏散命令由总指挥下达,具体实施办法是:
(1) 保安部负责用紧急广播逐层通知:先通知着火层上面一层,其次是着火层下面一层,第三是着火层以上逐层。广播通知时千万不得将紧急广播同时全部打开;或由楼层负责人逐个房间顺时针或逆时针通知。
(2) 营销部、客房部经理负责组织客房服务员引导客人疏散;
(3) 前厅部经理负责组织人员将疏散下来的客人安排在安全地点。
8. 与专业消防队配合。如果已向消防局119台报警,各部门应密切配合专业消防队行动。具体办法是:
(1) 各部门接到火情通知后,除按指定任务执行外,其他人均应原地待命,等候指示;
(2) 保安部:负责维持好门前秩序,根据情况疏导门前车辆,以便消防队顺利到位;
(3) 前厅部:应派人到门前引导消防队到出事现场;
(4) 工程部:派人到门前,在消防队到场后,介绍消防水源和消防系统情况,并视情况或按总指挥的命令决定断电、断煤气;
(5) 专业消防队到场后,现场指挥要将指挥权交出,并主动介绍火灾情况,根据其要求协助做好疏散和扑救工作。
9. 善后处理工作,火灾扑灭后,要做好以下善后工作:
(1) 全面疏散后,各部门要清点自己人员,看是否全部撤出危险区域。客房部要清点客人,防止遗漏;
(2) 综合部视情况负责与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医院等单位联系;
(3) 综合部视情况准备食品、饮料、安排好疏散客人的临时生活;
(4) 工程部在火灾扑灭后,应及时关闭自动水喷淋阀门,更换损坏的喷头或其它消防设备,并使所在的消防设施恢复正常;
(5) 保安部负责保护现场,并重新配备轻便灭火器。
10. 实施中的注意事项:
(1) 当火情由酒店自己组织力量可以扑救时,不惊动消防机关;
(2) 总指挥部设在保安部,总指挥由总经理或总值班经理担任,所有命令由其下达;
(3) 火情发生后,所有对讲机应处于待命状态,当总指挥呼叫时,要用简明的语言、准确报告情况;
(4) 客房部、营销部在实施疏散计划时:要将客人按一路纵队排列从防火梯疏散,绝对不要等待电梯。电梯只供消防队员使用。要防止不知火情危险的客人再回到他们的房间,疏散中不能堵塞通路;
(5) 客房服务员负责指导、检查疏散情况,检查内容包括:
    床下、浴间是否留有未听到疏散通知的人;是否留有行动不便的人;是否留有未熄灭的烟头和未关闭的灯;主要出入口是否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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