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职业餐饮网>>餐饮资讯>>综合资讯>>正文

前门后门均写有“欠债还钱” 江都一家饭店遭刷漆讨债

近日,江都区解放路一家饭店,疑因职业经理人借高利贷跑路,饭店外墙被人刷上红漆追债。据了解,类似企业经营者跑路事件近期发生多起。

前后门被刷红漆“谁过店谁倒霉”

近日,有江都读者反映,江都解放路一家饭店关门停业,饭店外墙被用红漆刷满字迹。昨天下午,记者找到了这家饭店,该饭店正门在解放路上,后门在龙川步行街上,市面位置较好。但是前门紧锁,门上和玻璃外墙上被用红漆刷上了许多字迹,有“谁过店谁倒霉”、“谁过店谁还钱”、“欠债还钱”等字样,后门则是两排大大的“欠债还钱”。该饭店的招牌已经被拆除,门上有两张电费催缴单,从玻璃门向里看去,门后有一筐没有来得及清洗的碗筷,隐约看见里面残存的食物已经发霉。

邻居称经理人借数百万高利贷跑路

据附近一位居民介绍,该饭店原来叫“怪难吃”,欠债的并不是老板,老板请了一个经理人来管理饭店,这个经理人借了数百万的高利贷,还不起跑掉了,放高利贷的就认准了饭店要债,致该饭店关门停业。“原来生意还不错的,关门可惜了,老板和房东都很着急,没有人敢来接盘。”这位居民表示。

记者在一个团购网找到了这家饭店的信息,在总分5分的评价体系中,消费者对其综合打分为4.2分。有多位消费者留言评价,“味道很好”、“口味不错”、“很特别”。

律师说法

这种做法不可取

债主的这种做法是否合适?昨天,江苏理华律师事务所孙静律师表示,刷漆追债的做法不可取。具体来说,首先要弄清楚,欠债人欠债是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如果是职务行为,饭店需要承担债务;如果是个人行为,那么债主在饭店的门上及外墙刷漆追债的做法,侵犯了饭店所有者的财产权,饭店所有者可以去法院起诉对方;如果债主还有过激行为,则有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