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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菜不合胃口 顾客与老板纠纷引来民警

5月27日凌晨0时许,晋江市公安局罗山派出所值班台接到蔡先生的报警电话称其在罗山缺塘经营的某餐馆内被一名顾客殴打。接警后,民警快速出警到现场,由于现场围观人员较多,秩序较为混乱,民警遂将当事的蔡某、郑某带回派出所处理。

经了解,当时郑某和朋友到蔡某经营的餐馆吃饭。上菜后,郑某觉得不合自己的胃口,便说:“菜不能这么做,这样下去饭店早晚会关闭”。蔡某见客人这么评价自己店里的菜,本想向顾客解释他们店的菜是正宗的川派做法,可能各人的口味各不同……

结果,话只说到一半,郑某就抬起右手就朝自己的左脸挥了过去。不甘心白挨一记耳光又不想与客人冲突升级的蔡某,到店门口打电话报警求助。

由于此案情节轻微,且双方均有调解的意愿。因此,民警本着自愿、公平、公正的的原则帮双方进行调解。最终,郑某昌向蔡某赔礼道歉,支付在餐厅消费的菜金共计86元人民币,并保证不会再因为此事挑起事端,否则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蔡某也对民警的调解表示满意,并表示原谅郑某昌打人的行为。随后,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捺手印达成协议后,和和气气地离开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