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职业餐饮网>>餐饮资讯>>综合资讯>>正文

“谢绝自带酒水”行规挑战法律

据1月2日报道,近日,浙江省温州市区23家酒店联合宣布,从今年元旦起,谢绝顾客自带酒水进店就餐。对此,温州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委员会表示此举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劝导”他们尽快废止“谢绝自带酒水”行规。但遗憾的是,该市大部分酒店还是坚决执行了该行规。  

  此前,关于消费者有权自带酒水的口水之战弥漫于网络、报刊之间,而坊间舆论也大都对温州市酒店自订行规的行为进行了不依不饶的指斥。但显而易见,经济处罚还于法无据之时,仅有道德谴责是无济于事的。酒店方悍然实施行规,正是看准了法律的缝隙。

  对于温州市酒店方自订的“霸王条款”,我们当然可以从“价格串通”、剥夺消费者选择权、不能强行搭售商品等方面找到反对的依据,但是,不触动酒店方经济利益的谴责徒有道德的力量,却不能从根本上动摇他们的行规。

  当酒店方的强硬与消费者的无力形成鲜明对比之际,显然看出了法律的软弱可欺。在相关的法律条文中,我们虽然能找到“谢绝自带酒水”的违规依据,但找不到相应的处罚条款。一个光有罪名,却无实际处罚内容的法律,显然只有形式上的意义而无实质上的意义。法律条文上的苍白,自然给投机取巧者以可乘之机。当法律的威严不足以产生足够强大的震慑作用时,出现行规挑战法律的行为就不足为奇了。

  我们看到,除了温州市,类似于“谢绝自带酒水”这样的“霸王条款”相当普遍。远的不说,去年3月,成都市餐饮同业公会就以行业协会的名义,公然允许旗下酒店收取所谓的“开瓶费”,严重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此后虽然有消协的一再抗议,但这一行规依然坚持了下来。

  法律一再被行规挑战,且挑战方愈战愈勇,这样的现象公众显然是不能容忍的。“谢绝自带酒水”强硬到何时?唯有当法律具备了应有的威严与公正,以行规挑战法律的行为才不会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