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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问题危及人身安全 严惩黑心制造者

虽然我们不能因为几种东西出现问题就否定整个行业,但是其中包含的问题值得警醒,应该及时出台相应有效的解决办法来补偿受害者,严惩“黑心”制造者。

最近,说到吃东西很多人都犯愁。日前,香港食物安全中心在抽取淡水鱼样本化验时发现,15个桂花鱼样本有11个含有孔雀石绿。为慎重起见,香港鱼贩已全面停售30多种淡水鱼。

“福寿螺的问题还没解决,‘红心鸭蛋’和多宝鱼又出了问题。真觉得好像已经没什么敢吃的了。”北京市民李先生摇着头说。

虽然我们不能因为几种东西出现问题就否定整个行业,但是其中包含的问题值得警醒,应该及时出台相应有效的解决办法来补偿受害者,严惩“黑心”制造者,还消费者信心,还市场环境的洁净。

问题产品危及人身安全

近日,北京福寿螺事件已经走向了司法程序,4名患者以市卫生局处理疫情不及时向法院提起诉讼,现已立案。4位原告认为,北京市卫生局在已经接获医疗卫生机构疫情信息报告后长达1个多月的时间里,未及时履行应急处理的职责,导致螺病患者受损事实的发生及扩大。据统计,北京市医疗机构共接到临床诊断报告160例,其中重症病例25例。

作为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福寿螺事件发生伊始便引起了全社会的轰动。接着,作为更多消费者家庭餐桌美食的“红心鸭蛋”和多宝鱼也发生了严重的质量问题。

11月11日,媒体报道,一种产自河北的“红心鸭蛋”销往北京市场,而这种鸭蛋含有致癌物质苏丹红4号。随后,北京、广州等地有关部门下发紧急通知,暂停销售“红心鸭蛋”。河北省也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面清查有害“红心鸭蛋”。

11月17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消费预警”:由于在多宝鱼专项抽检中,30件样本全部检出可能致癌的违禁药物,部分样品还同时检出多种禁用渔药残留,市民应谨慎食用多宝鱼。据悉,多宝鱼自1992年引入我国,目前年产量约为4万吨。人工养殖中为提高产量和减少运输等带来的损耗,违规滥用渔药现象突出。

以前,人们就经常听到染色的黑米、漂白的海蜇……商家为了吸引顾客,采取“造假”手段让产品卖相更好。如今,商家更是花样翻新,这些进入人体的东西加入了工业原料,多少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产生影响。

理性应对也要管理到位

面对市场上多次出现“有毒”食品,理性应对应是消费者的明智选择。但是,我们并不能因此原谅那些黑心商人,也不能忽视这些问题产品的存在,不能纵容其在市场横行,而要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

问题一出,人们纷纷指责,有的埋怨“黑心户”,有的指向软弱的市场监管。回头看看“红心鸭蛋”、多宝鱼和福寿螺等问题食品是如何进入百姓餐桌的,人们不禁会产生许多疑惑:农产品质量安全情况为何不定期通报?苏丹红为何没列入检测项目?食品安全监管到底谁负责……显然,这与有关部门的管理不到位是有关的。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地方病控制所所长吴疆认为,每一种食物从最初的生产、运输,到后来的加工、销售、食用,哪个环节出了问题,都可能造成食源性疾病的发生。因此,预防的关键是加强源头监测。

2004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明确了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按照有关规定,一只鸭蛋从鸭子下蛋出来到走上人们的餐桌要过“四关”:第一是“下蛋关”,畜牧部门负责种植养殖环节监管;第二是“健康”出厂关,质检部门监管加工企业购进的鸭蛋是否合格;第三工商部门负责的市场关,看进入市场的咸鸭蛋证照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第四是卫生部门负责的“入口关”,确保食用安全。

“红心鸭蛋”问题首先是生产环节没有堵住原料关,作为质检部门的第二个环节也没有及时对“红心鸭蛋”进行检验。之后的流通环节“红心鸭蛋”依然畅通无阻的走上消费者的餐桌。

相比较一条鱼的“管理链”十分繁杂:根据鱼所处的水环境不同,江河湖泊归环保部门管,海水归海洋部门管;鱼的养殖规划、指导、生产等归农业部门管;养殖中使用的渔药又归口兽药部门跨行业管理;进入流通消费领域,则涉及到工商、卫生、检验检疫、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有关水产品检测标准的制订,还需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参与。

由于跨行业管理,渔药市场秩序混乱。上海市畜牧兽医学会理事许伟琦分析,一些兽药企业采取改头换面的方法,生产销售含有违禁成分的药品,逃避归口的监管部门监管。

健全机制标准也要接轨

有关专家指出:一系列食品质量问题的发生,还反映了我国食品安全的一个软肋———与国际标准相比滞后和不一致。而在国际贸易中,与国际标准的不一致,同样是容易让国外的某些有缺陷甚至影响消费者健康的商品乘虚而入。

对于香港淡水鱼查出孔雀石绿一事,上海一位水产专家透露,这集中显现我国水产养殖业的不足,就在孔雀石绿被农业部列为禁药前一两年,这种药物还作为推介药在水产杂志上推广。该专家表示,孔雀石绿一般用在淡水鱼的消炎以及防腐上,几年前在养殖业受到欢迎,后来因为水产出口时在国外查出该物质,并宣称该物质对人体有害,之后被农业部禁用。

进一步追究,我国食品卫生标准与国际不接轨的深层原因还在于“重治疗,轻预防”的观念。根据业内人士透露,每制定一个国家标准,至少需要2万~3万元,但现在每个项目只能拿到5000多元,个别的能拿到两万元。这显然无法满足日益发展着的食品安全形势的需要。

水产品批发市场的准入制度不完善,或属空白。目前批发市场一般不会向供货商或产地养殖户索取质量检测合格证明。药物残留超标的水产品进入批发市场,几乎无障碍。北京市卫生局有关领导坦承,在多宝鱼事件发生之前,没有关于淡水水产品的相关食品卫生准入和监督办法,导致餐饮部门无操作标准可依,事件发生后才开始制定有关标准。

此外,有关专家还提醒,要注意完善处罚赔偿监督机制。

现行法规没有足够的威慑力量,一些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主要依靠罚没模式进行管理,大多是捣毁窝点、查封加工点或停业整顿,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者却往往逃脱了法律制裁。除了食品下架,按照目前的规定,对食品违法事件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万元,要么就是按销售额的几倍进行罚款。实际上,销售额不好取证,消费者主张权利获取证据也不容易。因此在保护受害者的权益同时,要严厉打击“黑心”产品,让制造者不敢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