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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呷哺呷哺被罚3.1万元

近日,呷哺呷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因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被北京市大兴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具了京(兴)质监罚字〔2018〕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2018年1月31日,北京市大兴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对呷哺呷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使用9台压力容器未办理使用登记。在2018年2月24日的进一步调查中确认有8台压力容器需要办理使用登记,且投入使用超过3年,未进行过定期检验,该单位涉嫌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该单位积极整改,压力容器已检验合格并办理了使用登记。

北京市大兴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出,呷哺呷哺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该公司停止使用未经检验的压力管道,并给予罚款3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