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太原市公安局了解到,即日起太原将严格禁止酒店、饭店燃放烟花爆竹,对于违反规定的企业,将给予最高5000元的处罚。11月19日,在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平阳路派出所,黄河京都、华康帝景、晋商国际、金伯爵、千羽千寻、大唐芙蓉等14家酒店,与派出所签订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责任书”,而这也是派出所辖区内全部有能力举办宴席的酒店、饭店。
责任书明确规定,酒店、饭店应积极制止、举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对在本酒店、饭店举行婚嫁、生日等各种庆典和仪式的,主动提醒宣传告知,并进行劝阻。责任书还要求酒店、饭店要利用门前电子显示屏或在门前悬挂禁放横幅,在吧台、礼台设立禁放警示牌。以此,使禁放深入人心,慢慢变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为。
“酒店、饭店的禁放工作将作为场所等级化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禁放工作做不好的、多次被群众举报的,要给予降级。”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副大队长李忠民在签约仪式上表示。
据了解,为进一步弘扬中华优良传统文化,净化社会风气,太原狠刹婚丧事活动中的不正之风。除严格查处无证经营、违规向禁燃区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还将展开严格的综合治理,狠抓违法违规典型,对大操大办者进行曝光。同时加大监管处罚力度,整治规范婚丧制品市场,集中处罚、取缔违法违规制售门店;整治婚庆服务机构,打击非法经营,取缔违法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