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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期间食品药品监管升级 旅游景区餐饮将严查

为了加强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安全,重庆市食药监局今日(9月29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2014年国庆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确保人民群众在节日期间买得放心、吃得安全。

通知要求,要根据节日期间消费特点,重点检查肉制品、乳制品、儿童食品、酒类、饮料、糕点、食用油、冷冻食品、民俗特产食品、食用农产品、保健食品等品种,特别是在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等区域,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食品展销会等重点场所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把食品质量准入关。

此外,对于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农家乐、接办集体宴席餐饮服务单位、农村家庭宴席“一条龙”服务机构、饮食摊区等人群聚集地,市食药监局将督促餐饮单位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餐具保洁、食品留样等各项制度,严禁餐饮服务单位加工制作来源不明的野蘑菇、野菜、野果等,严厉查处使用劣质食用油、违法储藏和使用亚硝酸盐等行为,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药品方面,对高风险品种药品批发企业、特殊药品等将作为重点开展监督检查,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流通秩序,严防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流弊事件。

市食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食药监部门将严格执行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食品药品安全报告制度,及时处理食品药品安全举报投诉,不得推诿和拒受。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需立即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启动应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