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职业餐饮网>>餐饮资讯>>行业监管>>正文

西安“小餐饮”改造标准出炉

市食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提升改造,学校周边、医院周边、旅游景区(点)、车站周边、集贸市场、住宅小区、中心街道、交通要道沿线小餐饮集中的区域为整治重点。据统计,目前分布在我市的“小餐饮”约有1.2万户。

餐馆选址

至少距离污染源25米以上

此次改造明确规定,餐饮店选址与污染源要有25米以上的隔离距离,操作间与用餐间分设,操作时必须做到“三隔离”,即生熟隔离、成品与半成品隔离、食品与生活用品隔离;对经营地方风味品种单一的面皮店、包子店等,可不设操作间,但要有1.5米以上与顾客隔离的设施。

操作间

要有“五柜一灯”

操作间具备“七有”:有上下水,三池(洗菜、洗肉、洗碗)分设分用;有“五柜一灯”:冰柜(冰箱)、消毒保洁柜、原料储存柜(架)、食品添加剂专柜、更衣柜,操作间内有紫外线灯;有罩式抽油烟设施;有非手动带盖垃圾桶;有防蝇、防尘、防鼠设施(做到:遇门加门帘,见窗加窗纱);有生、熟分用分放的刀、案(墩)、容器等用具;有统一明显的食品操作区域和设备设施分区、分类标识,各功能区布局合理。

从业人员

头发不得外露不留长指甲

对于从业人员,要求身体健康并佩戴有效健康证明,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头发不得外露,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戴饰物;严格执行晨检制度,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人员,应立即离开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