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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首次摸底调查仅21家消毒单位持证上岗

        问题多 餐饮具消毒单位规模均较小,生产场所环境卫生、卫生设施设备、产品质量运行体系等都存在诸多问题

  监管难 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无需办理卫生许可证,卫生行政部门对其监管都是事后行为,无法在准入时把关

  11月26日,成都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首次通报了成都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整体情况。目前全市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共21家,总体卫生水平堪忧。今年在对21家单位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开出了49份监督意见书,两家被罚款。

  成都市卫生执法监督支队传染病及职业卫生大队副大队长夏波说,“有执照的这21家,没有一家完全符合卫生规范。”

 

        封包式消毒餐具的卫生状况令人堪忧。

  成都首次摸底调查仅21家消毒单位持证上岗

  根据今年首次摸底调查,目前成都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共21家,分布在青羊、双流、龙泉、新都、郫县、大邑、崇州、都江堰、邛崃、金堂、新津、青白江等12个区(市)县,其余8个区(市)县辖区内没有“持证上岗”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

  12个区(市)县中,都江堰辖区内有4家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其余11个区(市)县辖区内大多只有1-2家。夏波说,按照规定,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只负责对地方各级工商行政部门通报的获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实施日常卫生监督管理,对尚未获得执照的相关单位并不具备监督职责。但每发现一例无证消毒单位,都会向工商部门通报。

  从业者不能出示健康证生产场所环境卫生差

  夏波总结了今年现场检查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在他看来,总体卫生水平堪忧:餐饮具消毒单位规模均较小,从生产场所的环境卫生、卫生设施设备、产品质量运行体系、卫生管理意识和水平等方面来看,都存在诸多问题。

  比较突出的问题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部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受场地大小限制,生产布局和工艺流程不能严格按要求满足回收、去残渣、浸泡、机洗、消毒、包装、储存设置,更无法设置更衣室和其间的流动水洗手和消毒设施,厕所也未设置为水冲式,工作场所与外界相通、无防尘、防鼠、防蚊蝇等设施。根据规定,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生产场所(包括清洗、消毒、包装)总面积不得小于200平方米。其次,生产场所环境卫生差,有较多食物残渣、污水、油渍,未及时清理转运等状况也比较突出。

  此外,部分单位不具备对消毒灭菌效果监测条件,对每批次消毒后餐饮具不能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也无委托协议书(委托检验报告);在已消毒的餐饮具独立包装上未标注企业名称、消毒日期和消毒方法等内容;消毒时使用的消毒剂、器械资料不齐全,从业人员大部分不能现场出示有效个人健康检查证明,也未穿戴工作衣帽上岗。“按照卫生监督规范来看,没有一家完全符合。”夏波说。

  开出49份监督意见书两家单位分别被罚款

  在摸底调查之外,成都今年还就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进行了两次检查。在对21家单位的检查中,执法人员共下达监督意见书49份,监督频次平均每家2次以上。并对其中经营的19家单位进行了餐饮具消毒效果抽检,抽检样品760件,合格752件,对抽检不合格的两家单位分别罚款2000元和3000元,并将监督情况通报食药、工商行政部门。

  夏波说,抽检不合格的这两家基本上都是因为细菌总数超标。《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要求消毒后的食(饮)具必须用大肠菌群纸片以及发酵法进行消毒效果检验,“基本上没有一家消毒单位可以做到对每批次消毒后的餐具进行检验”。而对于这些,消费者在餐馆消费时无法凭肉眼观测,消毒餐具究竟经历了一个怎样的消毒过程,根本无从得知。

  诚信平台已经试运行多部门协作加强监管

  夏波说,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无需办理卫生许可证,卫生行政部门对其监管都是事后行为,无法在准入时把关,部分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选址、布局、流程达不到卫生要求又无法整改,也无处罚依据,目前来看卫生监管难度大。相关监管部门之间仍需进一步配合。

  为解决这一问题,近期已建立起成都餐具消毒企业诚信平台,目前正在试运行。“通过这个平台,工商部门每颁发一个营业执照,我们都能得知,从而迅速跟上监管。”抽检和查处结果也将及时在这个平台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