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宿豫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瘦肉精”类物质专项检查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餐饮消费环节生猪及其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全区人民饮食安全,宿豫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采取三项措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餐饮环节生猪及其产品“瘦肉精”类物质的专项检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证整治任务层层落实。该局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工作目标、整治范围和整治内容,将专项检查的任务层层落实到位、落实到人。
二是积极开展宣教活动,营造专项整治氛围。借助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消息,发布信息2条,新闻报道1次。公布举报投诉电话(052784468156),鼓励群众举报投诉餐饮单位的违法行为,特别是使用“瘦肉精”肉品的违法行为;广泛开展群众性宣教活动,让群众特别是餐饮单位的采购人员如何正确选购合格肉品,如何简易识别含“瘦肉精”畜禽肉品,了解“瘦肉精”危害,激发群众参与食品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营造了一种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是突出重点单位,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加强对餐饮消费环节猪肉制品安全监管,落实政府关于进一步打击使用“瘦肉精”肉品的违法行为,该局对畜禽肉品,特别是对生鲜肉及内脏的索取检疫、检验合格证明与台帐登记情况作为整治重点。开展了以城区集体食堂、大型餐饮单位、学校食堂为重点单位的餐饮消费环节使用违法添加“瘦肉精”猪肉制品的执法检查,监督餐饮单位、集体食堂落实肉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登记和品质验收台账制度,确保所使用的畜禽肉均来自于定点屠宰场,严防私宰肉、违法添加“瘦肉精”等不合格肉品进入餐饮环节。
自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02人次,车辆40台次,餐饮单位78家次,下达监督意见书78余份,提出指导意见300余条,限期整改15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