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职业餐饮网>>餐饮资讯>>行业监管>>正文

太原餐饮业强制消费行为将被禁止

《太原市价格监督检查办法》3月1日起实施,餐饮企业的多种强制消费行为将被禁止,专家预测

       消费者自带酒水到餐馆和ktv等娱乐场所消费,常会被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到中小餐馆就餐,也常会被要求使用1元钱的消毒餐具,因为不少餐馆只提供这样的收费餐具,无形中消费者为餐馆支付了餐具的清洗费用。殊不知,在省下清洗费用的同时,餐馆还赚了消费者3毛钱。日前,太原市通过了《太原市价格监督检查办法》,并从3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后,商家的上述强制消费行为将被明令禁止。物价研究人员预测,未来酒店的酒水价格将会有所下降,但KTV等娱乐场所的包间费将有可能上调。

吃饭K歌屡遭“被消费”

2月19日(农历正月十七)正值周末,太原市民小杨本想放松放松,可是,这一天不断发生的“被消费”,使他感到很恼火。

当天,小杨约了一些以前单位的同事,在省城并州路金港大酒店附近的一家饭馆吃饭。还没点菜,同事的孩子要喝水,饭店服务员拿过水壶,撕开桌上的一次性消毒餐具,为孩子倒了一杯白开水。小杨有些不悦,因为他知道这个一次性的消毒餐具是要另外收费的,一个餐具包1元钱。

“你们有不收费的餐具吗?”“没有。”服务员答道。小杨明白,如果不使用这种餐具,可能连水都喝不上,更不要说吃饭了。7个人吃饭,就得白白多掏7元钱,小杨觉得自己“被消费”了。

吃过午饭,小杨和同事准备去省城三墙路附近的一家KTV唱歌,他们把吃饭时剩下的3瓶啤酒和一桶可乐也顺手带上了。

可是,到了KTV,服务员却无论如何也不让他们把这些酒水带进唱歌房,“我们这里不许自带酒水,请您谅解。”无奈,小杨只得把自己的啤酒放在角落里,然后高价购买了这家KTV里面的同品牌啤酒。小杨发现,虽然品牌和规格容量都一样,但是KTV里面的啤酒要比超市的贵1倍多。

唱完歌,小杨的一个小学同学约他晚上在一家咖啡厅吃饭。席间,小杨掏出包里那些在KTV没有消费的啤酒和可乐。“中午吃饭时候剩下的,咱们不用买了。”小杨正准备往杯子里倒酒,餐厅服务员过来提醒他,“先生,我们这里不允许自带酒水。如果饮用自带的酒水,要另外支付每人20元的服务费。”

“自带的酒水,怎么就这么闹心?”小杨为自己遭遇的这些“被消费”感到忿忿不平,随后他向记者讲述了上述经历。

KTV、咖啡厅服务费收得狠

事实上,小杨的经历在太原市的餐饮和娱乐消费场所并非个案。

20日,记者走访了太原市大营盘、迎春街、并州路广场附近的近20家中小规模的餐馆、酒店。其中,100%的餐馆主动向消费者推荐使用一次性消毒餐具包,每个餐具包的使用费是1元。在消费者表示希望更换免费餐具时,90%以上的餐厅表示不提供免费的餐具。走访中,只有迎春街附近的一家餐馆在记者的坚持要求下,提供了免费的水杯、酒杯、筷子和餐盘。

在20日和21日的电话调查中,太原市绝大多数的高档酒店不收取餐具费,但是有个别酒店向自带酒水的顾客收取50-100元不等的开瓶费。

在接受调查的5家KTV经营场所和3家咖啡厅中,都不允许顾客自带酒水。其中,两家咖啡厅表示要向自带酒水的顾客收取每种酒水、每人10-20元的服务费,另一家则收取每种酒50元的服务费;5家KTV则明确表示禁止顾客自带酒水。

利益驱动禁止自带酒水

在我国市场经济已经相对成熟的今天,餐饮和娱乐消费往往被认为是典型的买方市场,顾客拥有极大的自主选择权。“顾客就是上帝”也被众多的经营者奉为开业第一格言。然而,时至今日,许多顾客仍然不得不接受诸如“被消费”这样的行业潜规则。

太原一家经营海鲜的酒楼经理告诉记者,之所以不允许消费者自带酒水,是因为海鲜容易和某些品类的酒发生化学反应。太原市物价局法规处的一位工作人员则一针见血地指出,“他们曾做过调查和测算,KTV等娱乐场所的酒类价格是超市和普通商场的1.5-5倍。”不言而喻,巨大的利润空间才是这些场所谢绝顾客自带酒水的最主要原因。

太原市滨河体育中心院内某酒吧的一位推销员告诉记者,“酒和饮料在KTV、酒吧等娱乐场所销售的利润相当巨大。只要是稍微高档的洋酒和红酒,仅推销员从中得到的销售提成每瓶可达30-80元。而普通啤酒的销售提成也不小,如果是0.5-1元的提成,以每晚100瓶的销量来说,收入也是不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