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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餐饮业茶位费开瓶费等自本月起禁收

(记者贺红斌)本月起省城餐饮、洗浴、娱乐等消费场所经营者将不得再以“开瓶费”、“服务费”、“茶位费”等名义向消费者另行收取费用。这是记者日前从1月13日太原市政府讨论通过的《太原市价格监督检查办法》获悉的。
  餐饮、洗浴及娱乐等行业在经营过程中附加的空调费、茶位费、餐具消毒费、座位费以及各类设施、设备的使用费用将禁止收取。同时,经营者也不得以服务对象自带酒水、饮料等原因变相强迫对方接受服务,收取开瓶费、服务费等“额外”费用。经营者如违反规定,价格主管部门将责令其改正,并可处1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