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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浙沪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协调工作第三次例会召开

 日前,江浙沪两省一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协调工作第三次例会在江苏省镇江市召开,江苏省、浙江省、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肯定了工作协调例会制度所取得的成果,认为例会制度加强了信息沟通和交流,提供了相互借鉴、相互学习的机会和平台,在提高华东地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的同时,密切了地区联系。会议强调,下一阶段餐饮安全监管要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在新的机构职能下,要注重提高“四个能力”,即要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重大活动保障能力、风险监测和控制能力、日常监管执法能力。二是围绕四个能力要加强“四个建设”,即制度建设是前提,队伍建设是关键,装备建设是抓手,能力建设是核心。三是工作要“下得去”、“上得来”,即工作要求下得去,工作人员下得去;基层信息上得来,工作成绩上得来,工作缺陷上得来。

  与会人员还就机构改革、工作面临的困难及2011年主要工作进行了座谈交流。会议决定,今后将进一步完善两省一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协调例会制度,并吸纳三地1~2家市(县、区)局参与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