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应对和处置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应急预案(暂行)》。《预案》由应急处置原则、事故分级和分类、应急体系、应急响应、响应终结五部分组成。
根据食品安全事故的可控性、危害性、影响程度,《预案》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分为四级: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即死亡人数6人以上 (含6人)或事故人数100人以上(含100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即死亡人数3-5人或事故人数71-99人;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即死亡人数2人以下(含2人)或事故人数51-70人,或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在学校、全省性或全国性重要活动期间;一般食品安全事故(IV级),即无人员死亡,事故人数31-50人或虽未达到31人,但引起事故的原因尚未查明,事故人数仍在增加。
《预案》明确了启动《预案》的事故级别为Ⅲ、IV级,Ⅰ、Ⅱ级食品安全事故分别由国家、省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或办公室组织实施。《预案》要求调查人员须在1小时内(不含路途时间)赴事故地展开调查,依法处理。在调查处理阶段,及时对肇事单位的负责人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和食物中毒预防知识的培训,督促肇事单位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制度。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调查人员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终结。《预案》同时要求,当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市政府,同时及时向市政府新闻办和市卫生行政部门通报情况。(池州日报—俞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