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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全市18家餐饮具消毒单位接受集中培训

 8月18日,全市18家餐饮具消毒单位在市卫生监督所接受餐饮具消毒单位的选址、布局、设备及生产用水、个人卫生管理、包装及出厂检验、管理制度等方面集中培训,在随后的监督检查阶段,如果发现不合格的餐饮具消毒机构,将依法处罚并予以公示。

  此次培训围绕最新下发的《宝鸡市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基本卫生要求(试行)》开展,8月17日到8月19日,作为市卫生监督所针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专项整治的第一个环节,开展专项培训工作,特别是对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产品自检人员的培训,敦促相关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全面落实整改措施。

  从8月20日到 9月9日,市卫生监督所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消毒单位的选址、布局、消毒工艺流程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消毒设施和方法是否符合规范,使用的消毒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及卫生规范,从业人员是否进行健康体检以及消毒餐饮具的产品包装和标签内容是否规范等。

  市卫生监督所还将对消毒餐饮具进行监督抽检,对不合格的单位,将依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罚,并向社会公示,严防不合格餐饮具流向市场,并对餐饮服务单位购入使用的消毒餐饮具建立索证制度,索取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营业执照和消毒合格证明,进一步加强对餐饮服务单位餐饮具消毒情况的监督检查。从9月10日到9月16日,针对整治发现的问题,市卫生监督所在此期间将督促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将依法查处。

  据了解,市卫生监督所在2008年也曾下发过相关试行卫生要求,此次调整是根据今年2月份卫生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加强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督管理的通知》,以及《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卫生监督规范(试行)》、《消毒服务机构卫生规范》做出的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