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销售部提成方案

 至:总经办
 由:销售部
 关于:销售部的薪资以及提成的标准
 时间:2004年11月13日
 销售部拟订对销售人员制定薪资标准:
目的:为了改变目前销售部在酒店等自投客的局面,鼓励销售人员走出去营销,从而达到提高销售业绩的目的。
 方案:
 一,提成范围
会议,协议客户住宿,团队,宴会,写字间。
 二,底薪
销售代表:500元(试用期底薪为300元,3个月内个人业绩达到3万元以上方可转正)
销售主任:700元
销售经理:1200元
文 员:500元
 三,要求
1,销售人员必须走出酒店去开发新的客户,其业绩计如个人业绩,提成单独计提。
2,凡是已经合作过的会议,餐饮,客房,团队的客户,领导介绍,主动上门,先前签定协议的客户,再次合作的客户均为销售部整体业绩,与销售人员个人无关。
3,凡销售人员亲自开发的客户再次与酒店合作,三个月以内算个人业绩,三个月以上算销售部整体业绩。
4,酒店餐饮部分的销售额度,其中60%计如餐饮部销售额,剩余计销售部整体业绩。
5,所有销售额度的确认的确认以销售部下单子为准。
6,未收回销售款,不能计如销售额度。
 四,提成方案
1,销售部每月整体销售额完成基数为15万元,整体完成此基数时提成按2%计提。
2,销售部每月整体销售额完成超出此基数,原基数的提成仍然按照2%提成,超出部分按照3%计提。
3,销售部每月整体销售额完成此基数的50%,全体销售人员没有提成。
4,销售部每月整体销售额完成此基数的50%,提成按1%计提,超过50%时,每增长5%,提成比例增长0.1%。
5,销售部每月整体销售额提成部分由全体销售部人员均分,销售人员个人业绩的提成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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