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店收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酒店业收入环节的控制,杜绝收入流失,同时又能够充分满足酒店灵活高效的经营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收入仅指酒店因提供商品或服务产生的、需要向消费者收取的各项收入和费用,包括变卖财产及废旧物品、往来单位进场费及罚没款收入等。
具体包括:
1、客房收入中的房租收入、电话费收入、迷你吧收入、商务吧收入、洗衣费、赔偿金及杂项(麻将、麻将桌)等;
2、餐饮收入中的食品收入、香烟酒水收入、服务费、茶位费、宴会收入及因宴会产生的场租、主持等;
3、康乐收入中的桑拿收入、美容美发、足疗收入、按摩收入、小费收入等;
4、娱乐收入中的厅租收入、门票收入等;
5、免单、其他收入等。
第二章商品订价
第三条 为确保酒店毛收益,规范定价程序,制定食品、酒水和香烟毛利率标准及制价程序。
第四条 制价原则:参考相近星级酒店售价,结合酒店指导毛利率。
特色情况,可由销售部、餐饮部等部门会同财务部进行市场调查后订价。
1、指导毛利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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