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员标准”咋比“空姐”还高?

昨天,南京市餐饮行业商会发布了《南京餐饮行业经营规范标准(试行)》,对餐饮企业的服务、食品卫生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记者发现,《标准》分为职业道德、接待用语、行为仪表、服务规程、食品卫生和服务设施6部分,每个部分都进行了具体的规定。比如,对于服务人员的外形,标准要求发型整齐美观,自然大方,有青春气息和时代感。(《现代快报》3月5日)

 餐饮行业作为服务业,其卫生状况事关公众健康,从业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水准也事关行业的健康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餐饮行业商会出台一些行业规范和标准,当然是一件有益行业健康发展的好事。  

  不过,当行业标准连服务人员的外形都事无巨细的有所涉及,甚至要求服务人员必须具有“青春气息”和“时代感”时,如此标准恐怕不仅操作起来难度颇大,更难逃越位之嫌。  

  现实中,这“青春气息”如何定义,“时代感”如何划分,多大年龄算“青春”,什么款式的打扮和着装算“时尚”,恐怕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尺,而只能是由人们的主观印象说了算。餐馆老板觉得“青春”的,饭店食客未必就觉得够“时尚”,如此模棱两可,无法拿捏的标准,其实根本就不具备现实中的“可操作性”。而这类缺乏测量方法,恰恰极有可能诱发新的歧视与不公。作为“标准”显然不应留下如此明显的马脚和漏洞。

此外,对于餐饮服务人员来说,外形气质如果能够“青春”、“时尚”,当然可能会为餐馆加分,并得到更多客户的青睐,但既然是定义行业标准,显然只能规定底线,而不能要求所有饭店服务人员都具备星级饭店服务员的水准,从这个角度来看,把“青春”、“时尚”这些“锦上添花”的元素也纳入其中,显然并不合宜。事实上,对于餐饮服务人员来说,只要是“身体健康、具备服务意识”的公民都应成为合格的候选者,作为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地方行业商会的标准显然没有越位侵权的道理。 武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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