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房卫生
悬赏: 10 积分 提问于:2010-06-27 12:07:56 点击数:
厨房个人卫生标准
提问者: hjlhillview -(共 2 个回答) 网友回答
.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知识。
2.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体检,新参加食堂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在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堂工作。
3. 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 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四勤”(勤洗澡、勤换洗衣帽、勤洗手、勤剪指甲)、“五不”(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吸烟、不带病上岗)。
5. 穿戴清洁卫生的工作衣、帽上岗,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6. 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都要用洗洁精或肥皂及用流动的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之前应先洗手消毒。
回答者:
匿名 06-27 15:23
头发前不遮眉后不过领侧不过耳 指甲不超过一厘米 进入厨房要带帽子
回答者:
hnxiao -
07-03 2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