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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地沟牛油火锅底料流向市场

日前,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公开审理一起家庭作坊制售地沟牛油案件。在将近5年时间里,被告人潘某、李某夫妻低价收购牛油废弃物,在家庭小作坊中熬制毛料牛油,提供给重庆一家食品公司用于火锅油生产,继而流向百姓餐桌,非法获利100余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自2010年起,被告人潘某及其亲属从周边菜市及南宁市肉联厂处,低价收购牛油、牛内脏内膜、牛边角料、淋巴等废弃物,在城中村隐蔽家庭小作坊中提炼加工成毛料牛油,通过中间人售给重庆邦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火锅底料。

2013年4月22日,南宁市江南警方巡查发现被告人的作坊,当时扣下54吨凝固牛油,以及68吨未来得及加工的下水废弃物。另据潘某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显示,他从2004年就已经开始提炼地沟牛油。而李某夫妻,则从2008年开始加入提炼牛油的行列。

李某表示,他们一般以每500克0.5~0.8元的价格收购牛下水。通常每50公斤牛下水,可提炼10~15公斤牛油。然后再以每吨5000~6000元的价格卖给中间商,每月他们所在的作坊可以提炼约10吨牛油。由于作坊式经营没有销售记录,潘某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中表示,他自己获利30多万元。

公诉人认为,数百吨地沟油变身食用油流入食品市场,危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3名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当日庭审结束后,该案并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