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职业餐饮网>>餐饮资讯>>综合资讯>>正文

套餐价结账按单点算 多收2元西餐厅被诉

    本报记者 徐丰 通讯员 李太容 付严

  本报讯 3月17日,连江的曾小姐在连江某西餐厅就餐,点了两对辣翅(单价5.5元)和一对烤翅(单价6元),服务员收了曾小姐17元钱。曾小姐觉得商家多收了两元钱,因为按餐厅对外宣传海报的“辣翅+烤翅组合价9.5元”的标准来计算,一对辣翅和一对烤翅的组合价9.5元,再加上另外一对辣翅的费用5.5元,商家只应收取15元。为此,曾小姐要求餐厅收银员退还多收的两元钱,但遭到拒绝。

  接到投诉后,工商人员认为,餐厅的促销宣传海报可以看作是商家提供的格式条款,按照《合同法》,凡格式条款引起歧义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因此应当按优惠的价格计算,餐厅方应将多收的2元钱退还给曾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