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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楼总经理、总厨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获刑

(记者钟亚雅 通讯员钟国华)广州天河一酒楼的总经理、总厨师为推广蛤蚧汤招揽生意,指使下属采购32条蛤蚧,结果被广州市天河区检察院以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提起公诉。资料显示:蛤蚧又称大壁虎,是国家Ⅱ级重点保护珍贵及濒危野生动物。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梁潮辉在任职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某酒家总经理期间,伙同任职该酒楼总厨师的被告人吴百明,经商议后决定利用蛤蚧做汤料推广蛤蚧汤招揽生意,并安排同案人王某采购蛤蚧。2009年10月14日晚,同案人王某将其酒家煲汤用的蛤蚧下单给仓管部进货,该酒家仓管员电话通知采购员何某(另案处理)所需采购的货物。之后,何某便电话联系广州市荔湾区清平西肉菜市场的马某(另案处理)购买蛤蚧。10月15日早上,马某到广州市清平药材市场,以每条7.5元的价格向冼某(另案处理)购买了蛤蚧32条,并带回自己的档口宰杀。后将32条蛤蚧死体以每条15元的价格卖给何某。何某将蛤蚧及采购的其他材料一起运回上述酒家。10月15日11时30分许,广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依法对该酒家进行检查,在该酒家厨房冰柜内的一个黑色胶袋里查获上述蛤蚧死体32条(经鉴定为国家Ⅱ级重点保护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大壁虎)。

  被告人梁潮辉一审被判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罚金一万。被告人吴百明一审被判犯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罚金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