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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陕菜“品牌店”、“示范店”创建认定活动上半年完成

    为了推进“陕菜品牌创新工程”深入发展,最近,陕西省商务厅、旅游局决定开展第三批陕菜“品牌店”、陕菜“示范店”创建认定活动并于上半年完成这一创建活动。


  为了打造陕菜精品,弘扬陕菜文化, 促进陕菜产业科学发展,陕西省于2007年启动实施了“陕菜品牌创新工程”活动。先后两批认定了陕菜“品牌店”112家、陕菜“示范店”28家。经过5年的实践,陕菜“品牌店”、“示范店”榜样带动作用显著,形成了一批市场公认的陕菜品牌企业,对于发展陕菜品牌,促进旅游产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了解,陕菜“品牌店”主要在全省各市(县)城区内餐饮企业、宾馆、饭店中开展实施;陕菜“示范店”主要在省内知名旅游景区餐饮企业中开展实施。参与创建活动的企业,以经营陕西(包括关中、陕南、陕北)特色风味菜肴、面点、小吃为主的酒店(宾馆、饭店)、酒家(饭庄、酒楼、餐馆)和餐饮连锁企业。

  陕菜“品牌店”、陕菜“示范店”认定标准条件包括陕菜“品牌店”营业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餐座150位以上,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陕菜 “示范店”营业面积不小于500平方米,餐座100位以上,年营业额在300万元以上;所经营的菜品80%以上为陕菜菜肴和面点;店堂装饰、餐厅布局、厨房设备等具有一定档次并突出三秦、陕菜文化;厨师队伍40%以上具有中级职业资格,1—2名高级以上烹调师、面点师长年在一线顶岗操作;六是重视营养科学和食品安全,无食品安全事故及重大服务投诉。 (冯保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