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职业餐饮网>>餐饮资讯>>行业监管>>正文

利用毛泽东形象打餐馆被罚款4300元

据湖北省枝江市工商局4日通报,当地一餐馆用毛主席形象与语录制成广告宣传单,并向公众发放而受到相应处罚。

据调查了解,该餐饮店在经营期间,为扩大其店面影响,对其食品进行宣传促销,利用其总公司提供的模板以640元的价格印刷了5000份广告宣传单,并雇请工作人员在枝江城区街道对社会公众发放。截至目前,该餐饮店已将5000张宣传单基本发放完毕,其宣传单上印有“……团结起来,争取更大的胜利……毛主席语录……”等内容,并在显著位置印有毛主席佩戴“红卫兵”袖章的半身人物肖像图。

枝江市工商局表示,该餐饮店为了其商业目的,对外发放印有已故党和国家领导人毛泽东肖像的宣传单,对相关食品进行商业宣传促销活动已经构成违法行为,现已责令其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43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