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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免征餐饮业工商行政管理有关收费

    本报海口9月7日讯(记者程娇 实习生李丽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要求,省物价局昨天下发通知,落实减轻我省餐饮业税费负担,支持餐饮业健康发展。根据通知规定,坚决取缔违反法律法规的消防报建费、城管户外设置物审批费、餐饮服务许可证费、城管停车审批费等4项乱收费项目。

  根据规定,我省取消和免征工商行政管理有关收费,取消企业年度检验费。免征企业注册登记费、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免征期自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此外,降低餐饮业防雷设施检测服务收费标准。自2013年7月1日起,我省餐饮业委托防雷设施检测服务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相关规定收费标准减半执行。

  省物价局要求,取消和减免涉及餐饮业相关收费,是省政府促进餐饮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我省各市县价格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按规定核发《收费许可证》,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取消和减免相关收费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