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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元奖励举报不安全食品

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

300万元奖励举报不安全食品

金黔在线讯 6月8日,省食安委、省文明委联合印发通知在全省开展“我用良心做食品”活动。省内食品生产经营者向社会公开承诺“我用良心做食品”,并签署承诺书;各级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加快建立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从业者的诚信档案,及时更新完善诚信信息数据库。省财政安排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300万元。

通知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和行业协会要加快建立所有食品生产经营从业者的诚信档案,及时更新完善诚信信息数据库。监管部门在此基础上进行分类定级,根据诚信状况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宽严相济的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通知还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种植、养殖、屠宰、生产、流通、餐饮以及进出口等各环节广泛排查各类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深挖带有行业共性的隐患和“潜规则”,依法处理不合格食品,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和消费领域。

在此基础上,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实施整治督办制度,坚决清理整顿不符合食品安全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净化食品市场和消费环境。继续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进一步深化乳制品、酒类、调味品、食品包装材料、“地沟油”等综合治理和专项整治,扩大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市场巡查、执法抽检的频次、范围,督促企业规范内部管理。

省食安委出台了《贵州省食品安全有奖举报暂行办法》和《贵州省重大食品举报奖励实施办法》。省财政安排了食品安全举报奖励专项资金300万元。省食安办还将采取相应措施进一步方便群众举报,提高查处效率,调动群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管的积极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