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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店广告“中招” 消协投诉获赔

    东方网3月6日消息:据《新闻晨报》报道,消费火锅套餐“劲省30元”的广告下面,竟然暗藏着几行小得看不清的“霸王条款”。不过消费者陆老伯“中招”后并未忍气吞声,而是向消保委投诉,最终获赔。

  近日,普陀区消保委曹杨投诉站接待了一起投诉。消费者陆老伯于今年1月带着老伴在某沪上火锅店就餐,老两口选择了该店宣传广告单上“新‘食’惠套餐,劲省30元起”其中的一款“尊享双人餐”,售价165元一份,立省30元。

  然而,结账时账单上并未扣除30元,陆老伯当时提出质疑。店堂负责人却强词夺理说,165元的价目原价应该是195元,让陆老伯再看看仔细。原来,该广告最下面注着:“菜单中个别菜价因市场差异会有所不同,具体情况以餐厅菜单公示为准。此优惠套餐中的餐品组合内容以餐厅实际供应为准,具体情况以餐厅公示为准”等条款,不过这些蝇头小字即便是视力很好的人看起来都费力,更何况视力渐弱的老人。

  接到投诉后,投诉站联系该火锅店负责人,指明其广告单上的信息不对称,是限制消费者权利、严重侵害消费者利益的“霸王条款”。经调解,该店一是对消费者致歉;二是退还多收的30元;三是表示对该广告宣传单立即作重新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