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市工商局、市消协举办治理餐饮业强制消费行为行政约谈会,发出了《致全市餐饮酒店经营者的一封公开信》,全面叫停餐饮业“霸王条款”,倡导餐饮业加强行业自律,抵制“舌尖上的浪费”。
参加约谈的12家知名酒店代表一落座,就细读桌上的《公开信》。《公开信》列举了五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营行为,一是设置最低消费,二是谢绝、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或收取酒水开瓶服务费,三是强行向消费者收取另行提供的消毒餐具、毛巾等配套服务费用,四是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等行为。
这些所谓的“霸王条款”长期以来,成为餐饮业的潜规则,让消费者成为被动消费。市工商局法规处同志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解读说,以上行为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也有悖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遵循的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法定原则。
全市住宿餐饮业企业6300户,其中餐饮公司800多户。参加约谈的丛台大酒店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将积极响应工商部门这一号召,自觉抵制餐饮浪费。
市工商局局长张建波表示,餐饮业的“霸王条款”误导了消费,助长了奢侈浪费之风。目前,一些餐饮企业已认识到这一点。工商管理部门将会同消协积极引导、规范,严厉打击各种欺骗误导消费者、强制消费等的违法行为。
据悉,此次整治行动在全国工商系统属首开“破冰之举”。
编辑感言:表面上看,最低消费,包间费、人均标准“行规”,似乎属于市场行为。但实际上,这些条款让消费者不能充分行使自由选择的权利,损害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属于法律禁止的强制性消费。更重要的,最低消费在侵犯合法权益的同时,迫使消费者无奈中多点菜、点“硬菜”,每每吃不完、喝不掉,造成极大的餐饮浪费,客观上助推了讲排场、好面子的风气。
从饭店到ktv,从手机套餐到婚纱摄影,一些领域最低消费的行规陋俗,习见而不可小觑。“最低消费”行规源自法律观念的淡薄,也折射出企业社会责任感的缺失。主动撕下最低消费的价签,不仅会在喜庆祥和中赢得更多客源,更将从全社会文明理性的消费氛围中,收获企业长期成长的文化红利。